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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批联合国委员会人权审议结论企图干预香港本身的伦理价值文化
梁美芬今日(26日)在针对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所提交第四次报告所举行的会议上,批所谓人权报告水平低,如同中学生只依赖碎片式的报导资料做功课。她指出,该报告大大贬低了联合国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竟然可以用联合国的名义发表没有实地考察的偏听报告,这让她感到极度失望。她举例报告要求香港就性倾向的问题立法,她指出香港并没有严重的性倾向歧视问题,反而像西方一些已立法的国家一样出现逆向歧视的问题,立法会剥夺一些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人士表达意见的自由。她并引述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3),该公约在性倾向歧视问题上尊重各国的社会伦理价值。
梁美芬认为,香港就性倾向的问题不适宜立法,更认为联合国报告不应该在这社会道德价值问题上说三道四,企图干预香港本身的伦理价值文化,强迫香港立法,将西方在这议题出现的社会撕裂问题搬到香港。她建议香港政府参考2019年“四点钟许sir”记者会的做法,定期驳斥这些水平极低的报告。因为假话说100次也会让人相信是真话,所以真话也应该讲足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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