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晓峰
3月31日,香港律政司公布获确认符合《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安排》)第二条第一款资格的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及常设办事处的更新名单。其中,以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为代表的七家仲裁中心和办事处成功被确认为合资格特别认可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
根据此项《安排》,以香港作为仲裁地时,在由合资格并经指定的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式中,当事人可以向内地有关法院申请保全措施,这无疑增加了香港作为仲裁地的吸引力。
对此,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律政司的此项决定表示欢迎和感谢。作为首家依据国际法律成立且获确认符合有关资格的驻港仲裁机构,今后,当事人成功启动仲裁程式后,可在此即时、直接向内地的法院申请临时措施 (interim measures) 保存证据及冻结对方资产,解决现时在中国内地以外启动仲裁实际上遇到的技术问题。
亚非法协香港地区仲裁中心主任陈晓峰律师太平绅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这一新发展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面具有历史意义。由于亚非法协绝大多数成员都属“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参与者,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的成员,在处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和企业所涉及的仲裁案件时,快速有效的仲裁保全措施协助机制是不可或缺的。《安排》不仅让香港在处理涉及中国元素的商事争议案件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得香港的仲裁服务在世界上保持领先地位,而且有利于“一带一路”相关争议的解决,还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于一九五六年根据国际法成立的“亚非法协”是享誉国际盛名、在联合国也有特别席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现时有47个亚洲及非洲主要国家为成员国,八成以上成员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走共建、共用、共赢之路,多年来为推动国际法治与经济民生进程、解决纷争及凝聚国际共识发挥著积极作用。亚非法协的争议解决体在上世纪70年代已经设立,其区域仲裁中心是在亚洲与非洲大部分国家支持下以国际法成立的国际级“国家中立”区域仲裁中心,受普罗大众市民及做跨境跨国生意的企业欣然采用来寻求公义及解决妨碍经济进程的纷争,享用在档案和文件方面类似领事馆级的法定保护,有别于一般的争议解决中心。
香港是中国唯一普通法城市, 在香港设立区域性仲裁中心拥有重要意义。2021年11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和亚非法协的大力支持下,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在香港宣布成立。将科技与法律结合,致力于解决国际间纠纷,成为了该中心的闪亮名片;也为香港,这座国际法律之都再添一抹亮色。
香港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全球领先的仲裁地,拥有健全和先进的仲裁法律框架、仲裁机构、和仲裁人才库。例如,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以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仲裁裁决可以根据《纽约公约》在全球超过17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安排》的实施以及增加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为《安排》下的认可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将进一步优化香港的营商、法律服务争议解决及仲裁的优势,让香港已经名列前茅的国际仲裁地位如虎添翼!
(作者系港区人大代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