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来论|樊敏华:香港国安法筑牢“一国两制”底线
文|樊敏华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关乎国家核心利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迈出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关键一步,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大责任和最终责任,体现了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全面准确贯彻,为香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支撑。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香港绝不能成为一座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城市,这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市民来说,是一道“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香港因国家安全问题出现的政治动荡,受害最大最深的是香港的根本利益和广大市民的切身福祉。事实证明,放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会令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香港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香港市民的安居乐业荡然无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检察、审判机关只在三种特殊情况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一是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是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无法有效执行法律的严重情况的;三是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随著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影响香港发展的“政治病毒”和最大隐患正被有力逐步铲除。“法者,治之端也”。国安法颁布后,香港社会恢复平静,但反中乱港的毒素依然潜在,不容忽视。筑牢织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防线,由国家层面立法只是第一步,香港仍需要尽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就基本法第23条进行本地立法,补齐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执法权力等方面的配置,以应对未来可能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以法治为遵循、以安全为保障,香港定能由治及兴,续写“爱国者治港”新时代的新篇章!
(作者系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九龙西区各界协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3/3/23/wdadZ2PQks9nRM8mOzQsQxQRxU4COl62fph.jpg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关注
Hi, This website does not supports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