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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梁美芬:立法法彰显国家宪法权威 说好中国法治故事
文|梁美芬
在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我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如何向国际社会说好我国过去四十年在坚持法治道路上的努力及成果,今年有一大好契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重要宪法性法律。
本人十分支持立法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对总则部分进行完善、充实,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其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是重中之重。我国的备案审查制度也在本次的修订草案中上升为法律制度:包括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及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要求,这是中国法治取得巨大时代进步的体现,并在中国法制改革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本人认为立法法的修订是很好的机会向外推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如何彰显人民的意志,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道路,我国宪法以至对宪法的监督权,即全国人大代表会的合宪审查权。
立法法第五章提到的备案审查制度是我国巩固宪法地位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彰显著宪法的最高地位及权威性。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包括香港基本法、自治修例、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但基于中西方的法律体系的差异,我国法制中的备案审查制度常常因为大众缺乏认知(包括海内外的法律专家)而被忽略。很多人不知道此制度乃彰显宪法的权威性的重要体现。亦有外国人士认为,因为中国没有如西方一样的议会制度及司法覆核宪法制度而攻击我国宪法在社会上的权威性,污蔑我国宪法名存实亡,没有实质的法律效力,这是对中国法律制度的重大误解。本人建议,应向人民及外国多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国务院备案审查的工作(见立法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说好中国法治故事,提高宪法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保护人权,从而更加提高备案委员会在立法及司法体制发挥重要的作用,亦可增加我国法律制度的国际认可度,加快我国法制发展进程。
(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大律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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