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敬麟
“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发挥香港、澳门优势和特点,巩固提升香港、澳门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航空、创新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地位,深化香港、澳门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
属微型经济体的特区面对自然资源匮乏和内需市场规模狭小的发展障碍,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破解特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关于经济结构单一深层次问题的必由之路。“国家所需 特区所长”,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与特区融合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粤港澳机场合作设置异地共享城市候机楼。《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全面提升机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在“十三五”时期“5+4”骨干机场布局的基础上,规划进一步提出完善“3+4+8”运输机场布局。“3”即广州白云机场 -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深圳宝安机场等3个国际航空枢纽机场,“4”即珠海金湾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湛江吴川机场、惠州平潭机场等4个地区性枢纽机场,“8”即梅州梅县、韶关、阳江、云浮、肇庆怀集、清远连州、河源、汕尾等8个支线机场。此外,再加上香港国际机场和澳门国际机场,粤港澳将成为全球最密集机场群的地区之一。为携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机场群,并避免重复设置、资源浪费,建议粤港澳机场群合作在区内各市设置异地共享城市候机楼,提供直达至区内任一机场的海、陆综合交通运输、办理登机手续和行李直挂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是加快清除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性贸易障碍”。“技术性贸易障碍”是以单独关税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跨境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度下,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个单独关税区,除通过推进降低关税与开放市场外,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促进特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议加快清除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性贸易障碍”,设立大湾区跨部门合作检讨机制,列出需排除和能排除的技术性贸易障碍清单,落实到具体负责部门按既定时程执行。
三是建议适时探索将前海方案与横琴方案创新制度延伸至全国适用地区。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40年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不辱使命,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我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经济特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许多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取得巨大成就,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的推出,是有利于推动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双引擎”功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公布,是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举措,将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建议在《前海方案》与《横琴方案》实现阶段性目标并经总结经验,探索把两地的创新制度复制至全国适用的地区。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与港、澳特区社会各界要心连心,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加快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作者系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何敬麟,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