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过去数年,社会撕裂极为严重,司法机构亦经历了不少冲击和挑战,如出现了恐吓法官及司法人员、恶意批评法官的案件,情况并不理想。即使现时香港已恢复稳定,甚至已踏入「由治及兴」的阶段,但公众对司法机构的误解仍有待改善。今个星期正值「2023年法律年度」开幕,属香港法律界盛事,笔者期望未来能够加强公众对司法机构和制度的认识,让公众明白法庭的职能和角色,借以减少错误和无理的批评,继而一同维护香港优秀的司法制度。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均在「2023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致辞,笔者身为大律师,十分支持张举能首席法官重申司法机构的三大职能,包括维护法治、维护基本权利、在普通法制度下制定法律的职能。事实上法庭过去一直凭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根据证据诠释和应用法律不偏不倚地审理案件,成功令香港司法独立备受肯定,更是长期名列前茅,获国际信任。
可惜,近年香港充斥一股不良风气,凡与政治相关的案件,其裁决往往被标签为政治决定,饱受恶意抹黑。就此,笔者必须强调,法庭不会无缘无故干涉一些公共政策决定,因为这属于政府的工作,法庭只有在这些政策或决定被质疑时才会处理,因此法庭只会聚焦政策或决定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而不是政策本身的利弊。笔者十分认同张举能首席法官所指,这些决定或会对政治有影响,但不能因此便断言是政治决定。特别是张举能首席法官提到任何人若有充份理据,确实可以批评法庭或法官,反映了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然而若纯粹基于不喜欢或不同意便肆意批评,则属错误,形同抹黑。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条文释法后,又惹来了损害司法独立的批评。笔者重申人大释法旨在厘清条文原意和目的,并非赋予新的权力,完全无损香港司法独立。此外,宪制上《基本法》第二条具体订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按《基本法》规定实行高度自治,包括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毫无疑问,司法机构一直根据《基本法》维护各方的基本权利,才能令香港司法制度享有盛誉多年。惟公众必须明白个人基本权利不能无限放大,在顾及他人或公众利益时,法庭会负责权衡对立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同样得到应有的考虑和尊重。
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明确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亦认可「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足见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独立是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的独特优势。换言之,香港若要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挥所长,巩固自身定位,则必须致力维护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独立。
就此,笔者认为有效维系普通法制度并不能单靠法官、大律师、律师等业内人士,而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因此十分同意林定国司长所指须保持和增强公众对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的信任和信心,亦支持法庭探讨一些新措施,如研究现场直播部份选定的司法程序,不但能够提高司法程序的透明度,进一步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亦有助加深公众对司法程序的认识,虽然实际执行上仍有很多细节需要考量,但无疑是让公众快速和容易认识司法程序的好机会,值得研究其可行性。
总括而言,司法机构一直秉承专业,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履行应有职责,令香港司法制度一直享有盛誉,即使近年出现了一些对司法机构的误解,笔者相信仍能透过加强教育,让公众认清司法机构的职能和角色,并维护「一国两制」和普通法制度,发挥香港独特优势。特别是中央政府将香港定位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亦即将在香港成立,这些定位均需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支持。笔者期望公众能够理性了解法庭的工作,共同拥护香港的司法独立制度,推动香港「由治及兴」。
(作者为新民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