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的「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研讨会并以「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为题致辞。夏宝龙主任指出,国安法的实施是香港由乱到治的「分水岭」,「香港国安法护国安、保家安、得民心,已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香港社会必须「深刻领会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全面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只有「更好发挥香港国安法保驾护航作用,香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必将大有可为、风光无限」。夏宝龙主任的讲话,一针见血,既提及了国安法之历史意义,也强调了法律实践的现实刻度,更是凸显了国安法在未来香港的安定和繁荣的保障作用。从2019年人心惶惶的黑暴,再到近日针对黎智英一案所引发的人大释法,回首香港这三、四年,实属不易。作为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国安法的意义早已在「国」、「安」与「法」这三个字中,清楚地昭示出来。
国安法,强调的是「国之底线」。香港自回归以来,许多香港市民乃至管治阶层,对「一国两制」的认识往往在理解上有些「偏颇」,甚至常常抱着「两制」一词,试图无限放大其作用,实际上却是自我局限。「两制」强调的是「异」,是「枝」,而「一国」强调的是「同」,是「根」。国安法在香港实施,不过是以更为明确、直接的法律方式,来强调了「一国」作为前提的「两制」意义。与此同时,国安法更是给予香港政府一个成长的机会即学会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性责任,这更是希望香港政府可以独立、成熟且具有底气地来捍卫香港的稳定,来守护「一国」的底线。正如夏宝龙主任所提及到,「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当香港出现国家安全问题时,中央当然要管。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是香港的当家人,也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特区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起实施香港国安法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国安法是全国人大所制定,具有国家意义上的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例如,香港本地法律与国安法相抵触时,应当优先适用国安法,在本地法与国安法规定相矛盾时,香港政府应该主动修改和完善本地法律。换而言之,中央是国安法的制定者,但香港政府才应该是国安法真正的实践者和承担者,香港政府不仅要有责任义务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底线,更要有能力地将香港建设发展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南大门」。
国安法,凸显的是「安全为首」。「一国」的根基扎实了,「两制」的发展才会稳妥,香港的繁荣才会有基本的保障。国安之「安」,安的是国家原则,安的是社会秩序,更安的是人心和谐。作为国际大都市,香港的开放包容和自由发展,必须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实现。2019年的黑暴之中,多少海外的反华黑手左右操纵,香港市民上街也是胆战心惊,连基本的安稳日子都过不了,何谈繁荣,何谈发展?从宏大的层面讲,国安是意识形态的战争,是与西方各种反华势力的博弈,「安」的是制度自信和底气;从生活日常的层面讲,国安是市民生活的基石,是香港走向世界的「保护伞」和「守护神」,「安」的是东方之珠的世界联通地位。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毕雁英曾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一个重要成就,体现于填补了在香港长期以来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唯有社会之安定,国家之安全,才有人心之合力,才有发展之动力。可以说,国安法以「安」为首,也是关乎香港未来发展方向的把脉:只有安全,才能安心,如此方可发展,终得民心。
国安法,更是要化法入情,转为社会之认同,民心之共识。笔者曾撰文写道:「『国安之威』虽大,是外力之烁,立威严于外,是一种外在的、他力的规范……国安法让人是『怕』了底线的逾越,『知』了是非的分辨。但『怕』绝对不是中央政府的原意和目的,『怕』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是为了结束香港几年来,深陷政治黑暴和社会动荡的乱局。但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认同中华民族,『怕』不过是清理了一些『硬』障碍,却还需要更高层次的『软』情怀,让人从内心的、道德的、主动的、内力的层面来『服』。」要推进国安法的进一步落地,实现全面、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除了在法律制度和惩罚机制方面的完善,更要实现将「法理」转为「情理」,让香港社会了解内地,让香港青年看到内地的大好河山和发展前景,进而实现家国一心、血脉相连的认同感。在这一过程中,爱国爱港教育要抓得稳,抓得牢,让香港社会各界在认同香港的独特性的前提下,进而增强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自豪感,更有参与和共享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国安为首,守护的是香江一方安宁,也守护的是香江未来发展的无限风光,无量前景。在13日的研讨会期间,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其Facebook主页回应了夏宝龙主任的讲话发言,其中特别提及了本届政府会尽快尽早地展开基本法23条的立法工作。没有国,哪有家,推进国安法的落地实施,不仅是香港管治阶层的政治重担,更是每一个香港市民都责无旁贷的共同义务。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中国侨联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香港安徽联谊总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