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莉
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的「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今日(13日)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并发表致辞,行政长官李家超及多位特区政府官员出席。夏宝龙副主席深刻总结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一举扭转乱局,对香港社会秩序、特区施政及营商环境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事实证明香港国安法护国安、保家安、得民心,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必将令香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大有可为、风光无限。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这已成为香港社会的普遍共识和主流民意。笔者长期从事地区服务,亲眼目睹了香港在「不设防」下的纷争与乱局,亦见证了国安法实施后,香港迅速止暴制乱,实现了由乱到治,并正式迈向由治及兴的康庄大道。基层市民对国安法为香港带来的安定、繁荣及自由纷纷表达了肯定和拥护。笔者通过学习夏宝龙副主席的讲话,深刻理解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以及为香港好、为广大香港居民好的诚意和用心,并坚定支持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实施。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国家安全机制得以完善,社会秩序得以恢复,政治乱象烟消云散,香港社会普遍认可,国际社会正义力量高度赞同,这是不争的事实。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首先要深刻领会国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夏宝龙指出,香港国安法立法初衷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捍卫「一国两制」,为香港及广大市民好。国安法针对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设防」问题,打击的是极少数,保护的是广大香港居民。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双执行机制」,这一创造性机制的权威解释令人印象深刻,充分体现了国家安全中央事权的属性,更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香港国安法赋予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力,同时维护国家安全也是特区应尽的宪制责任和义务。不久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李家超提请人大释法,既是在双执行机制下,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宪制责任和义务的重大举措。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拥有完整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十二月三十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释法,正正体现了国家安全的中央事权属性。是次人大释法厘清立法原意,解决重大法律争议,筑牢特区国家安全屏障,不仅无损香港特区现有司法体系和独特地位,亦对巩固特区宪制秩序,保障香港国安法正确有效实施,意义重大。
安来则福来,香港国安法保障了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广大市民的根本福祉。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就要把握好中央主导和特区主责相结合,维护好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构筑特区层面维护国家安全体系,紧密依靠广大市民参与,谨守「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原则,以更高水准的国家安全护航更高水准的对外开放和「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人的「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有见于2019年「修例风波」深刻暴露出香港缺乏国家安全教育及防范机制,笔者在九龙社团联会辖下率先成立「国家安全和国民教育推广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系统化、常态化对地区各阶层、各团体、各类机构成员开展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重点培育青少年国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国民身分认同。2022年更为地区灭罪、防火及分区会委员设立「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助益有志人士更好投身地区工作,传播好爱国爱港主流价值观。群之所为事无不成,众之所举业无不胜。国家安全及国民教育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笔者期待与社会各界群策群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系第14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当选人、九龙社团联会理事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