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区志光
我今天上午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各成员出席了由全国港澳研究会举行的“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就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发表致辞。
此次夏主席的致辞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香港国安法的重大意义、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各项有关香港国安法的法律规定。夏主席指出,要深刻领会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全面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
夏主席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为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清晰规范了特区层面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香港特区国安委有权就具体国家安全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将处理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赋予香港特区,人大释法更清楚阐明了这个原意,显示中央充分信任特区、支持特区、尊重特区。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国安委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处会全力配合香港特区国安委继续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承担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保证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作者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