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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阎伟宁:人大释法一锤定音 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文|阎伟宁
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欢迎和拥护,当晚已有多个团体和多位社会名人发表声明以示支持。此次释法可谓正当其时,彰显了香港国安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原意,增强了行政长官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更能进一步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和香港社会长期繁荣稳定。
此次人大释法具有必要性、正当性和合法性。对于没有香港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家安全案件、该等情形下香港国安法如何适用等问题,当前香港社会产生了重大分歧。为妥善及时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该法得以正确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阐明有关条款含义,明确解决有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是必要可行之举。
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对香港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也明确规定,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从国家层面解决香港自身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厘清困惑,止息纷争,为社会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回望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先后5次解释香港基本法,已然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为香港社会各界所熟悉,释法效力得到各界普遍认同。
回看三年前,香港“黑暴”横行,“自决”“揽炒”等恐怖资讯迅速蔓延,市民活在惶恐不安中,经济、民生遭受严重打击。在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危机下,中央从国家层面果断应对,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令香港冲破“泛政治化”漩涡,挫败港版“颜色革命”,重建香港政治秩序和生态,为香港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防线,维护了“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使得“一国两制”重回正轨。
有目共睹,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年多,对恢复社会秩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香港社会重回安定,法治正义得到伸张,国家安全得到维护,香港市民的权利、自由和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全球资本对香港的信心指数持续回升,国际机构和商界对香港的营商环境评价积极正面,香港社会开启了从“由乱转治”进入“由治转兴”的崭新篇章。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国与家密不可分,家是小家,国是大家,只有维护国家安全,才能维护香港安全;只有筑起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保障市民安居乐业。香港社会各界应团结一心,全力支持此次释法,继续坚定不移拥护香港国安法的全面准确落实,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港区委员、环亚汇睿主席,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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