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芙蓉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日在北京举行,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受国务院委托,在会上作关于提请解释《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说明。通过这次释法,将有效堵上法律漏洞,确保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同时止息不必要的争拗以稳定人心。
《香港国安法》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堵塞国家安全漏洞的重要保障,必须得到准确实施,之前就是因为《基本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走样、变形,才导致了之后的一系列问题。这次通过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发现了《香港国安法》的一些未完善之处,完全有必要尽快释法,以避免在有心人的操弄下出现走样、变形。
对于黎智英案,香港法院至少暴露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全面准确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即防止境外势力干涉香港事务;二是没有充分评估在涉国安案件司法程序中引入外籍律师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但法院却只是简单僵化地套用普通法先例逻辑,进而做出违背《香港国安法》立法精神的判决,通过这次释法,相信香港的法院今后对于《香港国安法》一定能够有更全面的认识。
《香港国安法》出台仅两年多,在实施初期产生一些法理争议是非常正常的,香港本地法律界的不同反应也在情理之中。这次释法的起因主要在于香港终审法院对《香港国安法》的理解存在疏漏,因此,人大释法是监督弥补香港司法界疏漏的正当而有效的宪制监督机制,是促进了香港的法治,更是完全必要的。
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在北京会见述职的行政长官李家超时,充分肯定李家超和特区政府的工作,并评价李家超“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宪制责任,也是香港繁荣稳定的保障,在黎智英案上,特区政府立场坚定,李家超果断提请人大释法,体现出作为香港“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担当,值得赞赏。
(作者系葵青区区议员、全国青联委员、新界社团联会总监及青研香港副召集人,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