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论坛》专稿/转载请标明出处
高敬德 I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中华文化总会会长
未来五年,是香港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政纲《同为香港开新篇》中制定的「发展创科中心,带动经济转型」中提出:「积极发展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构建国际科研之都,带动政府、业界、学术界和研发界的跨领域和地域合作。」李家超行政长官政纲得民心、顺民意。香港过去发展创新科技产业未如理想,既是由于本身科研基础较薄弱,经济结构以中小企业为主,更是因为受到自港英当局至回归后的特区政府长期以来对经济奉行「积极不干预」思维制约所致。香港发展创新科技产业虽有一些局限,但也具有不可比拟的独特长处。为此,本文对香港发展创新科技产业提出一些建议。
一、香港发展创新科技产业的局限和独特优势
(一)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未如理想的主要原因
香港回归之初,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已经提上香港特区政府的施政议程。特区政府在1998年3月成立了创新科技委员会,邀请世界知名科学家与教育家田长霖教授作为科技顾问,并确立了发展创新及科技中心的战略定位及方针,为经济转型作出全面规划。然而,创新科技产业没能发展成为香港的主要产业,不仅对香港经济转型的帮助不大,即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有限。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未如理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香港科研基础一向比较薄弱,既缺少科技产业的研发及技术人才,亦欠缺相关的支撑产业,优势产业聚集未能形成,使新一轮经济转型缺乏科技和产业基础。
二是香港的经济结构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而创新科技产业风险大、投资额大、回报周期长,并不是一般中小企业能够投入的产业。有实力的香港大型企业集团则多以地产、金融、商业为主,基本上不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回报慢的创新科技产业。
三是香港传统框架和理念仍未突破,特区政府坚守不对任何特定产业提供资助及优惠的原则,不能吸引创新科技企业来港投资。
(二)香港发展创新科技产业的独特优势
香港虽有一些局限,但也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完备的市场经济制度。二是健全的法律制度。三是较强的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产业化能力。四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庞大融资平台。五是特区政府充裕的财政能力。六是拥有多所大学科研实力雄厚。七是科技创新氛围浓厚。八是自由开放的商业环境优越。九是具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十是独特的「一国两制」之利等。同时,CEPA给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逐步实行商品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降低门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了香港和内地之间的贸易额迅速增加,诸多领域的合作更加紧密。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吸引海内外投资者对香港进行战略性投资,促进香港创新科技产业乃至新经济的发展。
二、 香港特区政府应制定政策强化和鼓励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
(一) 特区政府须突破「不干预」藩篱,确立政府「强力有为」扶持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香港特区政府虽然也意识到要推动香港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但过去却未「真刀实枪」地采取实质性的政策措施。出现这种局面,固然与政府部门缺乏政策经验,难以出台并实施有效的创新技术产业开发、扶持和鼓励政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特区政府固守长期形成的「积极不干预」的旧有观念和做法,担心对自由经济体制作出一些改变或调整, 会损害长期奉行的自由经济政策。这是香港经济转型明显落后于亚洲四小龙的其他三个国家和地区(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以及祖国内地的重要原因。
就当前香港经济构成来看,存在著结构失衡问题,因而香港产业亟待调整结构,发展方式急需转型。从总体来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大力发展创新科技产业与新经济是香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是提高香港综合实力的关键。「十四五」、「十五五」是中国、也是香港创新能力向国际「中上」位置迈进的关键时期,香港决不可错失时机。当前,香港急需调结构、转方式,发展创新科技乃至新经济。现有研究表明,R&D(研究和发展)支出占GDP的比重超过2%时,企业的创新活动将进入活跃期,一个国家或地区才有可能跨入创新国家和地区、城市的门槛。从香港来看,无论是R&D支出总额还是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城市相比都处于极低水平。借鉴国际经验,在现阶段,香港需大力发展创新科技,需特别强调特区政府作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 将R&D资助政策纳入特区政府公共政策体系之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整个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降低技术对外依存度,才能迈入创新型地区的门槛。
香港必须著力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和新经济,特区政府也决不可能以「放任自流」的态度让企业自行发展,必须有全盘的产业政策,有长远的规划,更重要的是,破除特区政府坚守不对任何特定产业提供资助及优惠的原则,确立「强力有为」扶持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以吸引海内外创新科技企业来港投资。
(二) 特区政府科技创新及工业局须统领和推动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发展创新科技产业涉及不同的政策范畴,参考各国各地经验,都需要有独立、专业的部门推动才可见到成效。
新加坡和韩国政府在推动科技发展上一大共同特点,是将创新科技发展看作经济发展重要环节,并且不吝于用政府力量推动科技基础建设。这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是设置科技机构,统筹制定和执行科技政策。新加坡用立法的方式设立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国家计算机局(National Computer Board)和国家科学与技术局(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oard),负责推动科技政策。这些单位是由国会立法所产生的自主性政府机构,负有特定的功能。
韩国的科技政策制定,是采取中央决策的模式。1961年成立的韩国经济企划院(Economic Planning Board),是最高经济企划机构。由于它具有计划与控制政府预算权力,因此可决定政府开支优先次序。它被赋予过滤外资的权力,因此可以决定外资产业分布。香港特区政府应仿傚其他国家和地区,赋权给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统筹香港创新科技产业规划与发展事宜。
(三) 特区政府须采取具体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李家超行政长官在政纲中提出:「积极拓展政府创科政策,包括:加大政府对创科成果的采购、开放政府数据、促进法例法规与时并进、活用创投资金、理顺科研拨款、汇聚创科人才、推进科研基建、营造科普教育和氛围等」;「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品化,发展高科技产业,带动大幅提升私人企业在港的科研资金投入,发展高增值的制造业,推动香港再工业化进程,让经济结构更多元化、分配更合理、发展更可持续,让各行各业都能善用科技,增加国际竞争力」。据此,特建议:
1、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应统领和协调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规划、发展、具体政策的制订与实施,使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2、特区政府在发展国际创科中心方面无须仿效美国硅谷,香港应利用自身条件如高度国际化、完善的自由经济体系和市场环境、深厚的科研基础、优质的服务业等,发挥连接中国和全球创新科技企业与人才的枢纽角色。
3、特区政府须推动创科界专业资格认证。特区政府应于创科局内成立创科界管理部门,为所有本地和来港工作的合资格工程师及技术员注册专业资格,整合创科界的专才资料,分门别类建立科技企业和人才库。科技企业和人才数据库内的创科人员能优先获得创科局的相关创科资助,同时为了确保创科研发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只有资料库名单上的企业和技术人员才可接受政府委托的创科项目。
4、 特区政府须创造适合香港的创科生态圈。据此,内地和国外的创科企业、大学、研究院等均可寻找人才。同时,专才可寻找合适工作,特区政府部门则可同时寻找相关人才和创科公司。
5、特区政府须大力投资、采用、推广香港本地创科技术及产品,创造健康的创科营商环境。
6、特区政府须培育创科企业家,支持香港青年创业向上流动。政府宜进一步鼓励有意于创新及科技界发展的青年人创业,如可考虑每年提供100个不少于港币50万元的无偿科技创业发展资助项目予合资格的申请者,并由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科学园和数码港提供一年免租办公室,前提是申请人须拥有最少三年从事创科工作的经验。
7、特区政府须制定长远创科人才培训计划,为香港累积科创人才库。建议政府创科工业局每年以奖学金形式,全额资助及保送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内地和国外的工程技术科系学习和深造,毕业后需回港为香港政府服务5年或以上。
8、 特区政府应尽早开发独有无线电加密通信技术模块、芯片和制式。逐渐淘汰及放弃采用国外无线通信模块,避免外国入侵香港无线网络,瘫痪香港经济、讯息以及交通网络。
9、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应与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和内地企业合作,开发人工智能及研究无人控制技术项目。发展无人机、无人船等适合海岛环境的应用科技项目,协助内地和特区政府快速执行任务及应付各类危险情况。
10、特区政府须改革创科项目的投标评审准则。创新科技项目的投标准则须以科学技术含量和市场前景为主。同时,特区政府创科局应定期举办科技发明比赛。提升国际关注度,提高本地创新意念,激发年轻人发明创造的热情。
11、特区政府须提供税务优惠、廉价土地或特殊租务计划,提供R&D的免税优惠,鼓励企业对知识创新及研究发展的投资,鼓励包括创意工业在内的知识型产业的创业及发展,吸引内地或海外知识型企业到港投资。
12、特区政府须设立「科技专利中心」和「科技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目的是面向中国乃至全球促进创新科技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的授权、转让及买卖,推动香港作为中国乃至全球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的注册、交易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及科技中介服务产业的发展。
13、特区政府须建立一个以产业为主导的知识创新体制,以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把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以及海外、内地的科技组织等知识生产机构,整合为一个知识网络及知识库,推动知识创新。
14、 特区政府应为知识产业发展提供足够人才和评估产业所需的知识人才而设立输入科技优才政策。
15、 特区政府应设立「创新科技发展基金」、 「创业投资保险基金」、「创新科技奖励基金」。建议特区政府每年拿出一部份外汇基金的收益设立「创新科技发展基金」,投资到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设立「创业投资保险基金」,诱导金融机构、银行及基金公司为创新科技新兴企业提供融资,推动中小企业转型;设立「创新科技奖励基金」,奖励及推广有新发明、新成果、新理念、新商业模式或新方法、新机制的企业及人才等等,形成一个全社会性的科技创新大氛围。
16、香港特区政府须在采购政策、消费补贴、技术标准等方面,对创新科技产品的销售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四) 善用边境禁区土地,发展「高新科技走廊」
在相邻深圳边境禁区土地的规划中,特区政府提出在落马洲河套、古洞北和坪𪨶/打鼓岭发展创新科技等优势产业。这不但为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有助推动禁区的开发。这是发展创新科技产业的理想地段,原因是禁区邻近深圳,在上述地区发展创新科技产业,能够为企业跨境合作、人才往来带来最大的方便,更有效地利用港深两地互补的优势,为香港制造大量的高增值就业机会。为此,建议设立「创新科技产业区」,并主力打造三大「创新科技走廊」,即信息科技产业走廊、数据中心产业走廊、检测产业走廊。
(五) 加强与内地合作,结合两地优势促进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一是紧密对接内地科研成果,推动内地科技成果透过香港中介作用全球转化。二是发挥香港与内地两个优势,加快引进、消化、吸收海外尖端科技成果本地化深度研发和转化在内地。三是发挥香港超级中介人作用,为内地与海外两个市场科技知识产权服务。
三、 建议优先发展香港具有明显优势和潜在条件的十大创新科技产业
针对香港其他现有产业的明显优势和潜在产业的条件,建议可优先发展以下十大创新科技产业。
(一)北斗卫星系统与应用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制定系统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北斗卫星系统和应用产业落地香港发展,划出3平方公里土地,在北部都会区设立「香港北斗卫星系统及应用产业基地」,针对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智慧农业及水利、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社区、智慧家居、智慧政务等十大北斗卫星系统和应用产业数字应用场景的发展,将北斗卫星系统及应用与5G通信、云计算、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融合创新,形成数字化发展和智能革新。规划至2032年,香港北斗卫星系统与应用产业实现年产值3,500亿港元左右,占GDP 8.75 %左右,新增就业约60,000人左右。
(二)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与光电子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制定系统的政策措施,支持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与光电子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商学合作」,支持大专院校对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与光电子产品的研发及设计,设立基金支持光电子企业研发工作。根据香港特点,应尽快规划足够土地,充分利用香港发展21世纪最为前沿科技的光电子产业的优势,设立光电子产业基地,重点在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光电调制器、5G通信、移动电子操作系统、智能显示与物联网、激光显示与视频、红外探测与成像、半导体超级快充电与储能、新能源智能汽车、新光源、新能源等全球最大需求量的光电子产业方面加大力度规模化发展。同时,特区政府应协助业界好好把握内地光电子产业急速发展所提供的机遇和全球对光电子的庞大需求,从中分享内地发展的机遇。规划至2032年,包括微电子在内、以光电子产品为主实现年出口(转口)总值4万亿港元左右,整个电子产业实现年产值2,500亿港元左右,占GDP 6.25 %左右,新增就业约50,000人左右。
(三)资讯科技与大数据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 推动信息科技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特区政府应尽快规划一定土地,作为发展数据中心之用。特区政府需加大对业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协助业界开拓本地、内地及海外市场。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大好机遇,培育一批数字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进军「区块链」、「元宇宙」等新兴领域的创新型独角兽企业。规划至2032年,信息科技与大数据产业实现年产值约2,500亿港元左右,占GDP 6.25 %左右,新增就业约30,000人左右。
(四)汽车零部件与新能源智能汽车研发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采取系统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和世界发达国家皆在抢先发展的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设立汽车零部件交易中心;吸引海外或内地企业设立新能源智能汽车研发或生产设施; 拨出更多专项资金直接参与香港已有企业研发成功的新能源智能型汽车深化研发及入股该等有潜质的企业;加强与海外特别是内地科研机构与业界在新能源智能型汽车方面的合作;建立国际业务关系及品牌;直接投资,与海外、内地公司合作设立汽车零部件尤其是新能源智能汽车测试设施平台;加强「产官学」合作;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规划至2032年,汽车零部件与新能源智能汽车研发产业实现年产值约1,500亿港元左右,占GDP 3.75 %左右,新增就业约25,000人左右。
(五)人脸识别与人工智能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对人工智能产业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更多政策优惠,一是加大资金帮助,用于支持研发、 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应用、培育创科人才、支援人工智能科技初创企业等。二是提供科研和配套设施。三是提供引进海外和内地人才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知名人工智能创科学者和团队来港。四是培育本地科技人才,建议特区政府加大力度投放资源推动「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STEM)教育。五是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引导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规划至2032年,香港人脸识别与人工智能产业实现年产值约2,000亿港元左右,占GDP 5.0 %左右,新增就业约20,000人左右。
(六)多媒体与文化创意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采取系统的政策措施,创新科技及工业局、文化体育及旅游局需相互配合,工业化由创新科技及工业局支持,产业统筹归文体及旅游局,大力支持发展多媒体与文化创意产业。同时,订出目标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香港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香港特区文化创意产业与内地文化产业优势互补,发展潜力极大。香港特区政府应善用CEPA政策,为业界进军内地发展多媒体与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支持。规划至2032年,多媒体与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年产值约2,500亿港元左右,占GDP 6.25 %左右,在20万就业人员基础上再新增就业约50,000人左右。
(七)智能穿戴设备与奥运电子竞技产业
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设立「奥运电子竞技产业基地」,包括兴建电竞基建设施、培育人才,和营造电竞文化,举办多元化的行业活动。 该产业涉及文体及旅游局、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应当有所分工,工业化归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产业化总揽归文体及旅游局,两局相互配合,抓好产业化发展。以奥运电子竞技产业为依托、以奥运电子竞技穿戴设备制造为拉动、以奥运电子竞技赛事为抓手、以奥运电子竞技培训为触角、以奥运电子竞技竞猜为吸引,致力于在香港率先进行全球性奥运电子竞技体育娱乐生态大开发。规划至2032年,智能穿戴设备与电子竞技产业实现年产值约2,000亿港元左右,占GDP 5.0 %左右,新增就业约50,000人左右。
(八)中医药与中西医结合的医疗保健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采取系统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中医药产业。注重推动中西医相给合的现代医疗诊治保健业生成,大力发展旅游型中西医结合的高端医疗诊治保健产业,力争把香港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中医药中心」和「中西医相结合的高端医疗保健中心」。规划至2032年,中医药产业和中西医相结合的高端医疗保健产业实现年产值约1,000亿港元左右,占GDP 2.5 %左右,新增就业约30,000人左右。
(九)检测与鉴定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采取系统的政策措施,支持发展检测和鉴定产业,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与内地部门磋商,优化两地检测和认证的互认机制。二是协助业界推广香港的产品安全和质量认证标志,著力将香港打造成亚太地区内主要的国际检测和认证中心。三是规定工业区的租金上限,增加科学园的土地用途,为检测鉴定等优势产业提供土地支持。规划至2032年,香港检测与鉴定产业实现年产值约1,000亿港元左右,占GDP 2.5 %左右,新增就业约10,000人左右。
(十)生物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
建议特区政府提供企业土地的优惠及支持,并且物色更多合适的短期租约土地,供回收商投标租用,为循环经济尤其循环再造业提供更多土地发展。同时,特区政府可研究推出扶助政策协助中小企业经营,设置绿色环保基金鼓励学界和企业「产学研用」相结合进行技术开发;采用垃圾生物热解法、垃圾无污染发电、生物降解、建筑固废及生活混合垃圾零排放等先进技术,促进「碳中和」和绿色环保产业大发展。此外,还应协助推动本港业界开拓内地市场。规划至2032年,香港生物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实现年产值约1,000亿港元左右,占GDP 2.5 %左右,新增就业约20,000人左右。
四、结语
综上,香港只要把握时机,抢抓机遇,上述十个产业就一定会培育成为具有强大正能量的十大创新科技产业和新经济。如达成上述目标,至2032年,该十大创新科技产业可实现年产值约19,500亿港元左右, 约占GDP 49 %左右,新增就业345,000人左右,实现香港由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的漂亮转身,进而使香港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更加优化,香港社会更加和谐,香港市民更加幸福,国际声誉更加提高,美丽香港更加美丽。
本文发表于《紫荆论坛》2022年11-12月号第58-64页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