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安英
香港终审法院11月28日驳回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请海外律师代理其涉国安案件的上诉申请后,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已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可否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香港四川社团总会完全支持行政长官提请人大释法,厘清国安法立法原意,排除国安案件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外国干预、泄密风险,人大释法很有必要。
李家超宣布已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后,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和驻港国安公署分别发出声明,均强调与特区行政长官及行政、立法、司法一道,坚守依法治港,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共同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黎智英案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港澳办声明和李家超特首都提到2019年“修例风波”是港版“颜色革命”,香港市民和全国人民,不会忘记黎智英等,策动港版“颜色革命”的推手,公然乞求外国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甚至宣称“为美国而战”的罪恶行径。黎智英及其团伙,犯下的件件罪行,必须受到依法追究、得到彻底清算。
黎智英案审理关键时刻,香港终审法院未能作出合理判断,行政长官提请人大释法十分及时,很有必要。有关议题对未来国安法案件影响深远,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而法庭如何处理刑事审讯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其中最重要一环,必须厘清灰色地带。黎智英案是首宗有被告申请海外律师加入审讯国安法案件,不排除被告是刻意聘请海外律师,以引起国际争议,继续为香港添烦添乱。
香港国安法由人大常委会制定,是为了以法律手段保障国家安全,所以,如果容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大律师参与诉讼,有违国安法原意和法理逻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在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具有凌驾性地位。黎智英案事关国家安全,而且是勾结外国势力,怎可能让海外律师代表?道理再简单不过。
香港国安法第65条订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释法合理合法。人大释法既体现了中央对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重视,也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充分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香港法治的组成部分,不存在影响香港法治的问题,不会损害香港司法独立。中央虽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但人大常委会行使时很谨慎,回归25年来释法5次,这次李家超提请为第6次。这一过程也是保障“一国两制”稳致远的实践。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任重道远。纵观世界大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错综复杂。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更负有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法定责任。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年多,已取得显著成效。对维护香港秩序和安全起了重要作用,不单拨乱反正,法治也得到巩固。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有关各界要凝心聚力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局面。
(作者系香港四川社团总会会长、选举委员会委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