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乱港头目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案件,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律师来港为其辩护。但终审法院拒绝律政司就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家安全罪行聘用海外律师的上诉许可申请,变相为外国律师介入香港国安案件大开方便之门,增加香港所面对的国安风险,裁决令香港各界极度失望。幸好的是,在法庭作出裁判后,李家超特首主动承担责任,果断向中央提请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作出释法,禁止无香港本地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无庸讳言,容许海外法律人员参与案件的诉讼,严重违背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是为了维护保障国家安全,香港难以完全掌握非本地执业的外籍律师的背景,当中更可能混入境外的情报人员或政客,倘若容许他们随意来港介入国安案件的话,无异于为境外敌对势力打开一道缺口。
众所周知,黎智英及其团伙长期资助本地反中乱港势力,被视为反中乱港势力的精神领袖,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在香港的代理人。黎智英旗下媒体长年颠倒黑白,渲染暴力,所掀起的「黑暴」令香港社会以及「一国两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随即由乱转治,社会得以恢复安定。同时也填补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上的缺失。作为乱港事件的策划者和煽动者,作为西方敌对势力的代言人,黎智英即将受到他应有的审判。在这个关键时刻,香港必须落实好国安法,在审讯中体现立法原意,切实保护国家安全。
以法论法,就海外律师应否参与国安发案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有法可依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且《香港国安法》相对香港特区本地法例有凌驾性,根据第62条说明,香港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国安法不一致时,适用国安法规定。因此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次提请释法是合法合理的,是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
(作者系香港广西社团总会常务副会长,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