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特别是就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抗辩一事更引起了争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将就香港国安法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并会就案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笔者对李家超特首的行动表示支持。
有社会声音指出,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到要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其中包括“保持普通法制度,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使香港可以继续发挥独特的桥梁作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而禁止海外律师来港抗辩,与《基本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九十四条以及《法律执业者条例》有所违背,不利维持香港法治中心的形象,未能跟随习主席的指示。
在普通的案件,上述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黎智英犯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及外部势力等相关内容。要是简单套用一般原则、程序和习惯来约束香港国安法的适用和执行,是未能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宪制地位,更是无视国安法的权威性。
而且容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大律师及律师参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将会有实际操作问题。倘若让有关人士查阅敏感文件,将会造成国家安全漏洞和风险,有违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相反地,要是限制海外大律师及律师阅读相关文件,将会令审讯不公,甚至使他们无法为被告进行辩护。
事实上,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法律”的职权;而香港国安法的第六十五条更明确指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此今次释法完全是符合法规,根本不会影响香港的法治水平。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所有人民必须切法维护。李家超特首今次提请释法是合理,而且是必要的,使香港国安法可以完整准确贯彻实施。中央必定会持续“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以维护香港的繁荣安定和保持法治优势!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云浮市青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