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国安法第11条要求提交报告,并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作出解释。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权,不认同释法变得常态化,强调不损害司法独立。
杜淦堃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权,而有关权力应该审慎地行使。他认为,释法无可避免会引起对香港法制的讨论和批评,但香港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希望未来如果香港国安法尚有不明确之处,可由香港法院厘清。
杜淦堃指,今次是香港国安法首次释法,回归以来亦只是释法五次,不认同释法变得常态化,又指今次释法都是按现行机制处理,不认同会损害司法独立。杜淦堃强调,香港有足够法律人才处理案件审讯,不认同事件会影响被告聘请律师的权利,认为大家焦点应放在被告有否足够保障,但他相信法庭可给被告有公平审讯机会。
杜淦堃又指,终审法院的判辞已表明,法院全力捍卫国家安全,公会坚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维持法治,保障司法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