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立法会日前就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进行致谢议案。其中关于法治的部份,《施政报告》提出将「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改名为「宪法及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又会成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笔者十分支持相关措施,亦十分支持《施政报告》强调巩固法治核心价值,通过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等人员依法履职,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增强市民和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的信心。
「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非常重要。不过大部分青少年对基本法的起草过程和「一国两制」的来源均不甚了解。因此,全面推展法治教育与普法工作,尤其有关宪法和基本法的知识十分重要。笔者相信由律政司司长领导的「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与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定必有助社会各界增加对法治原则和法律制度的认识,及有助全方位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
更重要的是,法治教育有助青少年清楚明白自己的国民身份,明辨是非,正确理解及维护「一国两制」。而如何让市民「知法治之所以然」将会是「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与「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未来工作的重点。
法治教育对培养兼备国家观念、香港情怀、国际视野、社会担当的新一代至为重要。因此,法治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为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为主体,附加校外活动等多元方式,积极推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透过不同法治教育活动及建立浓厚的法治学习气氛,协助青少年学生建立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全面和准确地了解国家的宪制架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以及正确掌握基本法的精髓和理解「一国」及「两制」的实际关系。
笔者认为「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与「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应支援教育局拟定适切的法治教材,为学校提供法治学习所需的课程资源,让老师「教有所依」,同时应善用不同的新媒体,订立系统性的宣传推展计划,坚定不懈地向社会各界进行推广工作,包括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针对不同年龄、界别、团体开展宪法与基本法的宣传推广。
笔者建议政府向社会大众举办不同专题的学术研讨会、座谈会、讲座等; 向公职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办宪法及基本法培训班,结合社会热点议题、重要法例、港区国安法等,解说其正确理解; 又可以以民生相关的重要法律为重心,向市民举办如问答、征文、书法、短视频创作、短剧汇演等「寓教于乐」的比赛和活动,让普法活动「进入寻常百姓家」。此外, 「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与「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更可以组织或鼓励不同界别的团体成立外访交流团,到访香港友好城市传播正确的香港法治讯息,反驳不实的抹黑指控以正视听,使海外社会真正了解香港的发展与「一国两制」实践的成功故事。
总括而言,法治教育和普法活动是一项细水长流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笔者认为相关需恒常化和系统化,而且推展工作需多元而具实效,透过全面和崭新的宣传方式,教育青少年认识「一国」原则,从根本维护国家安全,推动香港繁荣稳定发展。
(作者为新民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