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慧敏
二十大报告中“发展”这个词出现了239次,是高频词之最,可见国家对发展的重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就是香港发展的未来。乐见施政报告回应我倡议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高层统筹。即将成立的“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将整合其他督导委员会,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督导委员会。我期待在行政长官的领导下,增强跨司局于“督导组”四大范畴的协同效应和工作成效。
施政报告明确列出“八大中心”政策措施,体现了现届特区政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议明年二月《财政预算案》考虑用同一铺排方式,列出香港为“八大中心”所投入的公共财政资源。
“不断增强发展动能”离不开转变思维,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共同投资(co-investment)”方式来主动出击,是非常显著一步,此举让我们更好运用财政储备,以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我于7月的补充质询,已经提议特区政府拓宽思路,成立属于自己的管理公司。乐见施政报告提到会将合共620亿,包括220亿的“香港增长组合”、50亿的“大湾区投资基金”、50亿“策略性创科基金”及300亿新设立的“共同投资基金”归口收纳。期待特区政府报告“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治架构、分管司局、选取共同投资人条件及资金投向等。
谈到发展动能,除了“八大中心”之外,我们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香港就在大湾区,我一直呼吁深港协同发展,需要转变思维,不能单单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规划,除了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软联通”,基建交通“硬联通”,也要著力做到“心联通”。行政长官表示制定政策要超越地理界限,乐见特区政府明年将就发展“北部都会区”设两个委员会,亦已经成立专班。我建议趁“北部都会区”仍在进一步规划阶段,与深圳和广东省利用专班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规划边界地带利用,先以河套和前海为据点,实现“1+1大于2”的双赢。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我讲过不少,但必须提醒特区政府──特别是财金官员,做好抵御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各类风险防范,提升预见、预判能力,要加强底线思维,随时做好最坏情况、极端情况出现的准备。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包括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新增长点,由财政司领导的数字化经济发展委员会正是好的开始,我希望委员会就每一项职权范围都有产出,切实推动香港数字经济发展。特区政府在金融科技周发表了《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展示了特区政府与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决心和承担。财政司司长在网志中提及要妥善管控风险,管好风险意识是必须的。但同时,我们也要提高发展的意识,“小步快走”,从发展中检验风险管控措施的适切性。香港要提早部署,建立一套适应新经济和数字技术时代的法律体系。
在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方面,国家外交部与律政司作出安排,让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港设立,正反映国家对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全力支持,我们要不负所托。除了争议解决服务的优势,未来我建议律政司多讲香港普通法下“促成交易”的优势。今年我们已经通过“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法例、“内地民商事判决互认”法例等,在相关条件成就后就会生效,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多宣传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吸引内地和海外的企业及资金源源不绝来港。
特区政府亦有责任改善营商环境,我建议政府审视现有的营商法规,包括废除不合时宜的法例规定,少用一刀切的做法,为中小企业制定适切的营商指引;加快推出与工商事务有关的公共服务电子化进度。
行政长官表示土地房屋是重中之中,要重夺土地供应主导权及兴建简约公屋等,以法律手段精简程序,我敦促特区政府修改法例的工作要有明确完成目标!目前特区政府只表示年内提交修改“五条法例”的建议,却未有完成目标!我希望行政长官亲自督办,清晰公布完成限期,好让社会各界和立法会全力配合,告别不适切房屋。
人才政策之外,不忘人口政策!特别是支援双职年轻家庭,希望财政司明年设置递进子女免税额,增加生育诱因,特区政府带头推出家庭友善工作安排。做到“青年兴,生育率升”。
(作者系立法会议员、中银香港总法律顾问、深圳市政协委员和全国妇联港区特邀代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