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曼琪
“2022年施政报告” 议案辩论
《发挥“一国两制”作用,
建设香港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培训和支援中小型律师行律师和执业大律师》
本人就上述辩论题目发言的主要内容是发挥“一国两制”作用,建设香港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培训和支援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律师和执业大律师。香港需要发挥“一国两制”优势,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透过香港进一步完善我国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顶层设计和具体支持。
施政报告第52段,提到要造就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既为香港律师开拓在内地和国际的更广泛法律服务市场,又可协助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联动内地和国际商事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即包括谈判、仲裁、调解和执行的机制平台。香港需要加强使用法律、仲裁、调解和跨境司法互助的科技应用,促进与内地规则对接、制度衔接,同时保持与国际接轨及深度合作。
国家因应内地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战略部署,打造不同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目的地,互利共赢,做大蛋糕。中央政府促成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及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落户香港,便可见香港在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位置。
事实上,内地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科技应用已达到世界高端的水准,只欠一个对外“走出去”的窗口,香港便是这个窗口。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为例,于2021年上线全球首个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平台,创设“3+N”庭审模式和完成元宇宙仲裁首案。
香港在发挥普通法制度优势,引进更多国际争议解决机构落户的过程中,是应包括内地国际商事仲裁、调解和互联网争议解决纠纷平台。香港政府需做到主动招揽内地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纠纷机构来港成立分支中心,使之有利强化香港汇聚国际客户、国际仲裁调解和涉外专家证人,强化司法文件跨境送达的便利,增加与内地和其他国际仲裁调解机构紧密合作,让香港对接我国仲裁和调解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为“大湾区”、“一带一路”及世界提供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的“中国方案”,强化我国在仲裁和调解的规则的话语权。香港政府及业界必须做好培训、人才储备和配套工作,迎接国家所给予的任务。
施政报告中,特区政府以至律政司一直忽略培训、支援、协助占香港法律界近九成的香港中小型律师行的律师和执业大律师。本人促请律政司能订立具体绩效指标,给予中小型律师行律师和年青律师足够协助、指导、资源和培训,包括继2020年后,再次推出“法律科技基金”。
本届政府是一个有为政府,不能走“小政府、大市场”的回头路。本人促请特区政府担当主导角色,务实有为,除了抢人外来人才,亦要协助和留住本地法律、仲裁、调解的人才。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