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消费券计划今日(7月23日)截止登记,特区政府发言人提醒,符合资格而又从未登记的市民,以及有意“转会”,即更改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以收取第二阶段消费券的现有登记人,把握时间,透过这网站内的电子登记平台或前往任何一间临时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无意更改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现有登记人,特区政府会于稍后根据6月13日公布的计划资格准则为他们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登记人会收到其审核结果的短讯通知。
发言人指,有关短讯会以特定电话号码(+852 6059 1120)发出。市民亦可透过热线18 5000的语音系统查询其审核结果。合资格登记人会在8月7日开始分期获发放电子消费券。
发言人又说,获通知不符合计划资格准则的登记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而欲提出申述,可在计划网站下载或透过计划热线18 5000索取“覆检申请表格”,填妥后在收到短讯的14天内连同相关文件以下列方式递交:(1)邮寄到香港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5000号“消费券计划秘书处”;(2)传真(号码3106 0701);(3)电邮(enquiry@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4)交到位于港、九、新界的八间临时服务中心或九龙旺角弥敦道750号始创中心17楼“消费券计划秘书处”。临时服务中心会延长开放至8月13日,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6时(公众假期除外)。
发言人称,秘书处收到覆检申请后会以短讯确认收到申请。一般情况下,秘书处会在六星期内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其覆检结果。市民欲了解计划的详情,可浏览计划的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