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与认可。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绘就了新时代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怎样向知识产权强国更近一步?如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地?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文|本刊记者 冯琳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快速提升
记者: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就?
申长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有力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被纳入中央督检考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去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核心内容加以部署。同时,近几年还相继完成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中央部署,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纵深推进,重大成果不断涌现。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8个务实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参与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并做好生效实施,有力服务了国家对外开放大局。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指标快速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63.69分提升至80.61分,整整提高了17分。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由第35位提升至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不仅在总排名上超过不少发达经济体,而且在多个细分指标上位居前列,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已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创意产品出口、知识传播等指标进步明显,进入全球百强的科技集群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中国排名持续稳步上升,预示著全球创新地理格局正在向东方转移。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单位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
记者:您刚刚提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已于去年相继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具体推进和落实?
申长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纲要和规划印发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两张卷子一起答”。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首先,做好宣传解读。我们召开了专场新闻发布会,编印了辅导读本,开展了专题培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目的就是在全社会营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纲要和规划落实的良好氛围。其次,做好任务分工。制定完成纲要和规划的任务分工方案、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年度工作目标,实现了对相关部署的细化落实。第三,强化各方联动。国家层面,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纲要和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层面,29个省(区、市)印发了地方知识产权规划,多个省份出台了纲要的配套政策,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第四,加强监测考核。一方面,将纲要和规划相关内容纳入中央督检考计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并借助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做好纲要和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确保相关任务高质量完成。
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两个转变”
记者: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推动知识产权“两个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申长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且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当中,均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明确提出要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为重,并设置了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等一系列体现发展质量效益的指标。在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当中,也将高质量作为核心内容。二是推动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性指标,并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导向。2021年,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三是严把专利、商标审查授权关,以高质量审查促进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和优质地理标志。四是推动地方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取消知识产权申请环节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强化质量提升,淡化数量情结。五是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和商标囤积行为的治理,加强对代理行业的监管,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行业环境。去年,我们通报了多批次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抢注囤积的商标,行业秩序持续向好。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硬任务,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和服务水平,加快实现知识产权的“两个转变”,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记者: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建设目标,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在推进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哪些工作考虑?
申长雨: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也提出明确的要求。由于知识产权涉及多种类型,保护工作又涉及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的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积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做了很多工作,主要包括: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推动审查确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加强业务支撑和办案协作;与司法部联合推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经验做法;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与中宣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为例,受到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奥林匹克标志等立体化保护的“冰墩墩”持续热销,并且“一墩难求”。很多媒体都认为,这不仅仅反映出北京冬奥会本身的巨大成功,也反映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巨大进步。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构建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协同和局省市联动,密切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线上线下一体保护,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态势,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优化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支持香港特区提升知识产权能力
记者:今年适逢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如何评价香港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情况?
申长雨:包括香港特区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创新要素最为集聚的地区之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深圳—香港—广州地区”高居全球“最佳科技集群”第2位,彰显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蓬勃活力和创新实力。
中央政府十分关心香港特区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等重要文件中,都把创新和知识产权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支持香港特区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实施新专利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推广、教育,不断拓展与内地在创新和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为特区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香港回归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方面有过哪些交流合作?未来还将怎样加强合作?
申长雨:多年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指导下,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香港特区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建设。
一是加强全面合作机制。2017年,我们与香港特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签署《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安排》,对原有合作内容进行了拓展,持续加强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宣传及信息化服务等各方面的交流,支持特区更好地参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广东省和香港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二是持续开展交流研讨。自2000年起,我们连续多年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合作举办“内地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知识产权研讨会”,不断拓展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多次参加香港特区举办的“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支持特区运用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三是支持新专利制度实施。我们为特区知识产权署提供专利审查技术协助,开展专利审查人员培养,先后通过安排新审查员培训、提供线上专题培训等一系列方式支持特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我们与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共同主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粤港澳企业通过参展参会,直接获取供需信息,有效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五是便利香港特区用户和公众。2021年,我们首次在香港特区设立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为特区考生克服疫情影响,参加内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提供便利。近期,还在积极研究为香港特区申请人在内地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供更加便利的审查服务。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香港特区加快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继续在审查业务、人员培训等方面为特区新专利制度实施提供帮助,为特区居民在内地申请商标、专利提供更多便利,促进特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同时,支持香港特区进一步发挥金融、贸易、人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导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高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通、发展活力持续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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