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28日)以“兴邦定国”为主题举办法律论坛,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共同探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沿议题及展望香港特区就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邓中华表示,去年7月,他曾应邀参加第一届香港国安法法律论坛,主题为“国安·家好”,一年过后,今次主题是“兴邦定国”,强调从“安”到“兴”,正是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真实写照,再次彰显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繁荣稳定的强大魅力。
邓中华提出,第一,香港国安法是彰显善治的止暴制乱之法,有力打击黎智英、戴耀廷、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有效遏制黑暴、揽炒等反中乱港活动,香港普通法和原有法律制度继续运行良好,法治和司法独立坚如磐石,唱衰香港法治已死的各种言论不攻自破。第二,香港国安法是彰显善治的人权保障之法,香港国安法秉持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立法精神,充分考虑香港特区的实际和普通法特点,突出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治原则,依法保护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第三,香港国安法是彰显善治的安民守护之法,营造香港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总基调,开启香港正本清源的新进程,促进社会政治生态好风尚,激发市民爱国爱港正能量,让市民和国际投资者安心、放心、增信心;香港国安法保障社会安定、市民安全、人心安宁、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继续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他续指,进一步筑牢系统、完整、管用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激发国安法保驾护航的强大威力,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是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的必要之举,香港特区在不断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过程中,应始终坚持问题意识,以落实国安法精神为导向,与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相衔接。邓中华强调,香港国安法并未涵盖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所有方面,而是重点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特区本地法律同样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依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意图是通过与本地法律互补,共同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特区应积极履行职责,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堵塞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缺口。
此外,他提出,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风险隐患和制度短板,例如部分“港独”团伙还在活动,部分激进“港独”组织在海外高调宣布重新运作,网络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时有发生,外部势力试探特区法律底线的干预行为依然存在,唯有不断加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底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和执行机制,才能切实提高香港特区抵御国家安全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