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冯琳)北京报导:5月5日,《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著重要意义。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马拉喀什条约》生效实施有关情况。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此次新闻发布会线上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表示,《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是中国版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批准加入条约是版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促进残疾人权利保障的重要体现。条约生效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进一步展现“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和优越性,彰显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负责任大国担当。
关于目前《马拉喀什条约》对香港、澳门特区的适用情况,赵秀玲介绍指出,我国在批准《马拉喀什条约》时专门对条约适港澳做出声明: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并依据该条约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将该条规定的版权例外限于市场中无法从商业管道以合理条件为受益人获得特定无障碍格式的作品;二是在中国政府另行通知前,《马拉喀什条约》暂不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赵秀玲具体解释称,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就条约适港澳征询了特区政府意见。香港特区政府表示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并声明将条约第四条规定的版权例外限于市场中无法从商业管道以合理条件为受益人获得特定无障碍格式的作品。澳门特区政府表示暂不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待其修改相关法律、符合适用条件后再行适用。
《马拉喀什条约》全称为《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由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于2013年6月27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2016年9月正式生效,现有88个缔约方。该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条约规定了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其使用作品的形式包括盲文版、大字号版或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条约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为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进口提供便利,解决无障碍格式版本匮乏问题。
2013年6月28日,中国签署了《马拉喀什条约》。此后,中国为推动《马拉喀什条约》的生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20年11月11日,著作权法完成第三次修改,为批准条约做好了立法准备。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马拉喀什条约》。2022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条约批准书。2022年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