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海洋大国,蕴含著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这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中国水下考古技术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日益完备,逐步形成了国家主导、地方配合、多部门合作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水下考古成果,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作出了贡献。
文|北京 孙键
人类对自身的历史具有天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而文明的发生、发展与水密切相关。水体面积占据了地球表面的71%以上,无疑是封存人类过往的重要场所。英国地质学家查尔斯.莱伊尔在《地质学原理》中谈到,“在人类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海底聚集的人类艺术品和工业纪念物的数量可能比大陆上任何一个时期保存的还要多”。这种朴素的认知,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的存在。中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大陆性与海洋性文化共存、融合,在辽阔的海疆、内陆水域蕴含著种类多样、数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遗产。这些水下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中国形成了国家主导、地方配合、
多部门合作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从水下考古学这一概念被引入中国开始,水下考古学就作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领域,与商业打捞区别开来。它是通过考古学方法研究和复原沉没于水下的古代人类社会,是一门科学的学术研究,要在考古学原则下规范开展,但涉及领域广泛而更为复杂。水下考古学不论在时空上还是在区域上应该具有更加广泛的意义,应将所有位于水下的能够帮助我们了解、研究古代社会的物质材料都包括在内,是在未知的水下世界进行的考古行为。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成立。时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俞伟超先生主持设立了中国历史博物馆水下考古学研究室,在国家文物局领导下负责全国水下考古科研工作,开启了我国水下考古事业的发展之路。2009年,国家文物局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设立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4年,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独立建制;2020年,在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基础上,更名组建了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水下考古工作,发挥全国水下考古总平台、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主阵地的作用。
经过早期“走出去、请进来”的国际合作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陆续举办了八期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三届出水文物保护培训班。通过专项技术培训,共计培训近200名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为肯尼亚、沙特阿拉伯、伊朗、泰国、柬埔寨五国培训的8名外籍学员),成为中国水下考古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力军。近年来还在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开设水下考古学概论课程,做好人才培养与储备,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培养、组织模式,保障了中国水下考古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不仅如此,中国水下考古队还远赴肯尼亚、沙特阿拉伯开展水下考古合作项目,真正实现了从“请进来”到“走出去”的历史性跨越。
在老一辈考古工作者的悉心指导下,经过水下考古人员持之不懈的努力,水下考古学已经在中国扎根、发芽并为社会所接受。中国的水下考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考古学领域一支初具规模的力量。在国家大力支持下,还相继建立了北海基地、南海基地,第一艘水下考古专业船“中国考古01”也于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水下考古科研设施条件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能力。近年来,因应水下考古科研工作需要,一些省市也成立了水下考古机构或水下考古部门,在国家文物局统一筹划领导下,按照“全国一盘棋”统筹项目实施原则,形成了国家主导、地方配合、多部门合作,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水下遗址是了解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绝佳标本
“人类艺术品和工业纪念物”包括沉船、突然抛弃与偶然遗失品以及没入水下的陆地遗址。迄今为止,沉船还是最显著、最著名、最熟悉的遗址类型,占据了水下文物资源的绝大部分内容,也可以说沉船考古是水下考古的永恒主题之一。长期以来广袤无垠的大海和高耸险峻的崇山一样,是阻碍人类交流的难以逾越的屏障,将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们相互隔离开来。随著和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类渐渐掌握了航海技能,大海又随之成为相互往来的通衢大道,穿梭航行于瀚海上的船舶促进了不同种族和文化间的交流融合。千百年间人类在海洋中遗留了大量的痕迹——沉船。这些沉船记录著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文明,探索研究其中的奥秘是解决诸多古代问题的钥匙之一。中国水下考古学者对辽宁绥中沉船、西沙华光礁沉船、广东南海一号、南澳一号沉船、福建圣杯屿沉船、长江口二号沉船展开了一系列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说明早在15世纪大航海时代之前,不同文明之间广泛存在交流,中国在航海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中绥中沉船、南澳一号、丹东一号(致远舰)、南海一号沉船考古发掘分别获评1993、2010、2015、201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有著数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在内陆也有无数的遗迹被覆盖于水下。“渭水捞鼎”、“河伯祭妇”的传说由来已久,位于重庆朝天门码头的“丰年碑”、涪陵白鹤梁历代题刻、云阳龙脊石题刻被称为长江中游的三大石刻碑群,不仅记录了长江历年的水文资料,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因长江水位变迁,“丰年碑”已完全没于水下不可得见,为配合三峡水库的建设,我国水下考古工作者已分别对白鹤梁、龙脊石进行了水下调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白鹤梁上记载了唐广德元年起1,200余年间的72个枯水年份的水位资料,堪称保存完好的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世界罕见的“水下碑林”,是长江三峡水库淹没区内最早的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独具中国特色的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面向全球推广的经典案例;均州古城是武当山朝圣之路的起点,因丹江口水库的修建而沉入库底,著名的净乐宫、迎恩桥、沧浪亭等也已经深藏在水下四十余米处;广东南海西樵山古代采石场是珠江流域人类生产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开采年代达千年之久,因自然原因成为水下洞窟。这些遗址通过水下考古调查,可以发现在水体的保护之下,避免了人为破坏,遗址反而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成为了解研究古代社会的绝佳标本。
科技进步促进中国水下考古学飞速发展
具有科学意义的水下考古学发韧于1943年法国工程师库斯特(Jacques · Yves · Cousteau)发明空气轻潜水技术以后,在此之前人类或靠屏气裸潜,只能在很浅的深度、停留极短的时间从事水下作业;或由受过专业训练的潜水员使用复杂昂贵的设备进行潜水。自负式压缩空气潜水(Selfish Cottained Underwater Breathing Apparatus,简称SCUBA)的发明使潜水技术相对简单化,让考古学者能够摆脱对职业潜水者的依赖,亲自在水下对文物、遗址进行考察、发掘的愿望成为可能。 技术的实践和学术的关心必将促进水下考古学的飞速发展,这一点已是全世界所有水下考古从业者的共识。
以近年开展的深海考古为例,借助我国海洋科技的发展,水下考古工作者使用“深海勇士”号深潜器,实现了在千米水下开展深海考古调查。同时,中国水下考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实力与科研水平也不断提高,先后开展了“西沙群岛出水陶瓷器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水下考古探测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出水木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发”等科研课题研究。在抢救性保护工作基础上,我国水下考古工作者立足科研,追求技术应用与创新,研究对象以沉船为起点逐步延伸至海上丝绸之路、对外交流、水下城址、港口码头、航海技术等诸多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视野;结合水下文物特点,积极开展海洋遥感物探、深海水下航行器等技术应用,不断探索推进水下探测、出水文物保护等,取得了重要成果。
中国水下考古相关法律法规日趋完善
法律先行是中国水下考古实践的重要保证。中国是世界上较早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国家之一。1989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明确规定水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从法律上为我国水下考古的开展提供了先决条件。这部条例虽然涵盖了保护管理大部分内容,但是较为简略,实践过程中往往难以把握具体细节。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大会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填补了水下文化遗产国际法方面的空白。
2022年4月1日,由李克强总理签发颁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多年来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修改。新颁布的条例纳入了基本建设考古内容,做到了考古前置。随著我国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涉水的基本建设工程日渐增多,考古前置可以有效防止水下文物遭受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破坏,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同时,借助海洋工程,大型基本建设可以更广泛地调动社会资源和提高水下遗产保护的效率。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概念是我国三十年来由水下考古向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体现,将水下文物分布较为集中、需要整体保护的水域划定公布为水下文物保护区,这一做法起到了保护为主的导向作用。
新条例还是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及国际义务的回应。虽然中国暂时还未加入《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但在多年实践中,所采用的方式和理念与公约并无二致,可以看作是通过国家实践参与海洋和文化治理国际规则的体现。在明确了水下考古工作的目的在于保护和科学研究的同时,还规定了水下考古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国际合作必须由境外专业机构和研究者与中方合作,杜绝了商业打捞与探宝性质的活动,这与公约“反对商业打捞”的精神相一致。条例还规定了水下文物保护、展示和利用的基本原则,鼓励公众参与,注重教育和社会分享人类文化遗产。

中国是海上交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水下考古一个最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人类的海洋活动以及通过海洋的文化交流。在人类历史中,海洋作为人类生命支持系统,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过去、今天和将来都起著决定性的作用。海洋文明在整个人类文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海洋文明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走向。
交流本身是双向互利的,是共同发展的动力。在交流过程中,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知识得到传播,生产力得到发展,能在极短时间内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人类整体进步。通过海洋交通,不同的种族联系起来,相距万里的人们得以将各自丰富多彩的文化展现于对方面前,交换特有的产品,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其中商品交换无疑是最具推动力的因素,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经济作物等促进了中国的发展。在古老的海上丝绸之路,各国既是先进文明的传播者,也是先进文明的受惠者;中国既对世界文明进步作出了贡献,也因文明交流交汇而获益。
今天,从北疆边陲到南海之滨,从远古时代的石器陶器到近代的甲午海战沉舰,从近海潮间带到西沙北礁深海,在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在长江、汉江、鄱阳湖、太平湖、东平湖和京杭大运河等内水水域,都活跃著水下考古人员的身影。中国的水下考古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由水下考古走向了全面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理念、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进步。随著我国水下考古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水下文化遗产将与陆地上的文化遗产一样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研究将会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将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研究所所长,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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