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万名合资格市民,今日(7日)可领取第一期5000元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7个月,至今年10月31日。
特区政府于今日发放新一轮首阶段的5000元消费券,全港约630万名合资格市民受惠。其中,以Tap & Go“拍住赏”、支付宝香港或 WeChat Pay HK帐户收取消费券的市民,会在有关帐户获发,而透过八达通卡领取的市民,则受限于本身的储值限额,故分期收到款额。而第一期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为期7个月至本年10月31日。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在其网志上表示,于4月初发放首阶段消费券,是冀能为疫情下的市民提供支援,故有关使用期较长至本年10月31日,为市民提供较大弹性,毋须急于外出消费;他亦指出,盼此举态为市场所带来的正面效应,增加商户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