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论坛》专稿/转载请标明出处
常乐 I 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旨在解决历史遗留的港澳台问题而创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它既是以和平方式将港澳台地区归于祖国大家庭的统一制度,也是保持港澳台地区长期繁荣稳定的治理制度,还是单一制国家下中央对这些边疆特殊地区的管理制度。因此,正如「一国两制」制度本身的复杂多元一样,「一国两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也担当了多重政治功能。从时间维度看,即有统一的瞬时性与管治的长久性的统一;从空间维度看,即有区域的特殊制度与全国的总体制度的统一;从内部结构看,即有自下而上对中央负责的高度自治与自上而下对地区负责的全面管治的统一。另外,「一国两制」因其制度因素以及具体实施地区的历史因素,因而还具有明显的国际性特色。
当前,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基本方略与鲜明制度优势的「一国两制」,正同国家一样,在全球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充满风险挑战的背景下,如何全面准确认识和贯彻「一国两制」,如何更好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就很有必要拉长历史的视线,从建党百年、新中国成立73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中去认识、理解和践行「一国两制」,去真切体会和感受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国两制」的创立者、领导者、践行者、维护者的初心、使命与情怀,去真切体会和感受中国共产党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
一、1949-1978:
「一国两制」的准备期
香港、澳门、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只是近代以后在国力衰落与西方列强欺凌下,三地命运多舛,遭到了英国、葡萄牙、日本等国的殖民管治。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从此中国革命面目焕然一新。此后,中国共产党高举反对帝国主义、官僚主义、封建主义的旗帜,以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民主、独立、富强、文明的新中国为目标,整合与发挥包括港澳台三地同胞的革命力量,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并于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新中国成立前后,港澳台虽小,却牵一发而动全身,会直接影响新中国的成立、存续与发展。一方面,蒋介石政权败退台湾,并伺机反攻大陆,台湾问题的解决最为棘手和重要;另一方面,二战后世界形成两大阵营,尤其在朝鲜战争爆发后美西方阵营孤立、封锁、制裁新中国,与蒋介石建立军事同盟,拉拢日本挟制中国。而英国由于在香港的特殊利益,因此在美西方阵营中有所逡巡,在西方大国中率先承认新中国,并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
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统观国际国内局势,总体谋划国家独立与统一问题。首先,对台湾与港澳问题区别对待,分别制定不同战略策略。在台湾问题上,采取打拉结合方针,主要针对美国插手我国内政进行斗争,而在确保台湾不独立情况下「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在港澳问题上,充分利用两地与西方联系紧密及自由港优势,通过两地发展对外贸易,保持与西方的联系通道。其次,奠定了中央处理港澳台问题的基本思路。一是坚持一国原则,国家必须实现完全统一;二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因素,认同当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必要性;三是尽可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问题,但不承诺放弃武力。建国初期中央领导人的这些战略思考弥足珍贵,为此后「一国两制」的创立积累了重要政治智慧和政治经验。
在1949-1978年间,党和国家为「一国两制」的创立主要做了四项必不可少的准备性工作。
一是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角度,确立了确保和利用「港澳地位特殊性与长期性」的工作思路。
早在建国前的1949年2月,毛泽东就提出了「暂时不动」「和平过渡」的工作思路。毛泽东在与米高扬会谈时指出,「中国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6月,毛泽东在给斯大林的电报中也说:「有关香港和九龙的问题,我们暂时不打算提出还归中国的要求。」
1956年5月,毛泽东在听取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港澳问题的汇报时指出:「英国对我们的政策是看见的,它要和我们做生意,美国也要来的,明年不来,后年也会来的。香港暂时还是不收回来好,我们不急,目前对我们还有好处,现在拿过来不见得有利。」1957年4月,周恩来指出:「我们不能把香港看成内地。对香港的政策同对内地是不一样的,如果照抄,结果一定搞不好。因为香港现在还在英国统治下,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不能社会主义化,也不应该社会主义化。香港要完全按资本主义制度办事,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是有利的。香港的主权总有一天我们是要收回的,连英国也可能这样想。」「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我们要打开局面,就得对香港的民族资产阶级讲清政策,使人家有利可图。」
1963年8月,毛泽东同志进一步阐明了这一时期不去处理香港、澳门问题的原因。他指出,「中国还没有完全解放,因为台湾还没有解放,现在美国还在占领我们的台湾。美国不承认中国,在我国周围建立很多军事基地来包围我们。至于香港,英国没有多少军事力量,我们要占领是可以的。但过去有条约关系,小部分是割让的,大部分是租借的,租期是九十九年,还有三十四年才满期。这是特殊情况,我们暂时不准备动它。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们现在就控制它,对世界贸易、对我们同世界的贸易关系都不利。我们不动它并不是永远不动它。英国现在安心,将来会不安心的。」
与此同时,中央也积极探索和平解放台湾的道路。 1956年,中央提出国共两党进行第三次合作、通过谈判和平解放台湾的倡议,提出「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国共两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台湾只要同美国断绝关系归还祖国,只要政权统一,其他一切都好办,都可以坐下来共同商量安排」「台湾一切可照旧,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可以派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等政策主张。
1960年5月,周恩来将毛泽东关于和平解放台湾问题的思想要点概括为「一纲四目」。 「一纲」,是指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 「四目」,即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士安排等悉委于蒋,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重用;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 1963年1月,周恩来请张治中致函陈诚,将「一纲四目」告知国民党当局。
二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立即著手处理港澳国际法地位问题,为此后通过国与国谈判和平收回港澳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要和平解决领土主权争端问题,首先就要成为联合国合法成员。新中国成立以来,随著国力的发展以及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正确外交路线,我广泛团结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与美英西方势力在联合国就我合法地位问题进行了持续耐心的较量,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197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紧接著,1972年3月8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重申了中国政府对于香港、澳门问题的一贯立场,指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名单之内」。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于6月15日通过决议,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上述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 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了中国对香港、澳门问题的一贯立场,排除了香港、澳门被国际共管或独立公投的可能,为中英、中葡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是与西方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为正确认识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创立「一国两制」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和平国际环境。
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地位后,加快了迈入世界的进程,也得到越来越多西方国家的接纳和认同。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开启了两国关系正常化的破冰之旅。中美两国在上海签署了著名的《中美联合公报》。 《公报》规定,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确认了从台湾地区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同年3月,中英政府发布两国关系正常化联合公报,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9月,中日邦交恢复正常化,并发表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其主要内容有:中日结束不正常关系;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12月21日,中国同澳大利亚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1973年10月,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访华,这是两国建交后加总理首次访华。 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同年2月,中葡建交,并在一份谅解备忘录中专门明确:「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期,中葡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中国与西方国家纷纷建立外交关系,为和平谈判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四是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改革开放基本国策,标志著中国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型和中国发展道路的重大调整,为「一国两制」的出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1978年12月18-22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的错误和「两个凡是」的束缚,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党的指导思想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从此中国逐渐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中国走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道路。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亦被认为是建国以来具有转折性和深远意义的会议,它为中共中央积极处理港澳台问题及创立「一国两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1979-1997:
「一国两制」的创立过渡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即开始著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至1982年,邓小平首次提出「一国两制」概念,并经过中共十二大及新宪法的颁布,中央关于以「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解决港澳台的思路基本成熟。尤其经过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签订和1990年全国人大制定通过香港基本法,标志著「一国两制」由设想到实践迈出了关键一步。之后到1997年,英国在香港回归过渡期内虽然动作频繁,不断设置陷阱、制造障碍,严重破坏中英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共识,但是我方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为所动,另起炉灶,稳步推进筹组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
中国共产党所主导创立「一国两制」及顺利完成过渡期的历程大致如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正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才逐步制定形成了「一国两制」这一推进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同年3月,港督麦理浩访问北京,首次正式触及香港回归问题。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982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海外人士时明确指出,叶剑英委员长所讲的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9月,在中共十二次代表大会开幕词中,邓小平提出了「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时代号召。 12月,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明确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31条为「一国两制」的出台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
1983年4月,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的基础上,中央原则批准了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并将之作为与英国谈判的基本依据。同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进一步阐述了关于实现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设想,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台湾统一后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等重要主张,丰富、充实了和平统一方针和「一国两制」构想,并使之更加系统化、具体化。
由于形势的变化,本来用于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构想,被率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北京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标志著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的开始,直至1984年9月,历经22轮会谈,中英两国政府终于达成协议,并于12月19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后,香港进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全国人大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香港特区基本法。从1985年4月,到1990年2月,历时4年零8个月,完成了起草任务,并于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基本法,同时作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1996年1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委会并负责成立了由400名香港各界人士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负责产生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
与香港一样,1986年6月中葡两国政府开始谈判澳门回归问题,历时9个月,至1987年达成共识。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此后澳门也进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从1988年9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4年零4个月的起草工作,于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澳门基本法。 1998年5月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1999年4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成立,负责第一届行政长官的产生。至此,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告完成。
在「一国两制」的这段创立和港澳回归过渡期,没有中国共产党始终为著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的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念,创立「一国两制」是难以想像的,而平安有序推进「一国两制」渡过过渡期、确保于1997年香港顺利回归祖国,其困难挑战同样是难以想见的。
这里要特别指出三点,即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创立「一国两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是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为创立「一国两制」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邓小平指出,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中国面临的实际情况是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香港问题,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台湾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而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
二是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有勇气和胆量制定「一国两制」方针。邓小平指出,我们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也是在国家主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哪个人有这个胆识,哪一个党派都不行。这个胆略是要有基础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的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三是「一国两制」对于港澳台地区都具有相容性和适用性,运用「一国两制」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对于世界和平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用来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先用于解决了香港问题。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还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 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两年前(笔者按:指1982年)香港问题提出来了,我们就提出「一国两制」。
其次,用以解决香港问题的「一国两制」,其原则同样适用于解决台湾问题。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我们解决香港问题,允许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解决台湾问题也是这个原则。
最后,「一国两制」对于世界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邓小平指出,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的主要障碍,甚至可能发展成为两国关系中爆发性的问题。如果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统一,美国利益也不致受损害。美国目前有一股势力,继承「杜勒斯主义」,把台湾当作美国的「航空母舰」和势力范围。一旦通过和平共处办法解决了台湾问题,这个热点也就消失了,这些人不也就死心了吗?这对太平洋地区和全世界的和平稳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三、1997年至今:
「一国两制」的实践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港澳从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依照宪法和港澳基本法对特区实行管治,与之相应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体制得以确立。港澳同祖国内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交流合作越来越深化。港澳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独特而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回到祖国后的港澳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对外交往日益活跃,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港澳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港澳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
「一国两制」的制度是好的,然而在港澳的具体实践中却有著比较明显的差异。都以回归20年的重要历史节点来考察,对于澳门而言,「20年来,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大力支持下,在何厚铧、崔世安两位行政长官带领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协力,开创了澳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局面,谱写了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华彩篇章」。而对于香港来说,当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则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需完善,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传统优势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
而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来看,澳门明显走在了香港前面,为香港做出了表率。澳门回归祖国20年来,以宪法和澳门基本法为基础的宪制秩序牢固确立,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坚决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正确行使高度自治权。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和国歌法等本地立法,成立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实际上,香港回归祖国后,内外反动势力勾结联动,以所谓政制发展和选举活动为名,连番发动旨在夺取香港管治权的斗争。 2003年7月1日,反对派发动反对「23条立法」的数十万人大游行,一举改变香港政治生态。 2003-2004年选举季后,反对派以其在立法会地区直选中的所谓优势,不断威胁实现「双普选」,抵制中央宪制权力和香港融入内地发展趋势,泛政治化和本土思潮抬头。在美西方势力的鼓动怂恿下,香港激进本土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连续发起2012年「反国教」运动、2014年非法「占中」运动、2016年「旺角暴乱」、2019年「修例风波」等旨在夺取香港管治权的港版「颜色革命」。更有甚者,一小撮「港独」分子借一些制度漏洞「合法」管道进入立法会及区议会,大肆「宣独」「起底」「揽炒」,推动「黄色经济圈」,瘫痪立法会,阻挠特区政府施政,严重威胁特区政府政权安全和国家安全。
近年来内外反对派在香港的倒行逆施已经严重触及一个中国原则和底线,危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破坏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在香港「23条立法」迟迟没有完成、存在严重国家安全漏洞情况下,中央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主导完成香港国安立法、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因此,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在中央统一部署下,2020年6月30日、2021年3月30日中央以全国人大「决定+立法(修法)」的方式先后制定实施了香港国安法和修订实施了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此举完善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和工作体制机制,贯彻了「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堵塞了香港国安和选举制度漏洞,惩治和威慑了反中乱港分子,实现了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也大大提高了特区政府施政效能,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港澳回归祖国20多年来,中央对特区的管治大致经历了「井水不犯河水」「有所为有所不为」「全面管治」三个发展阶段。在这期间,中央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与时俱进丰富完善发展「一国两制」理论,不断夯实「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稳步拓展「一国两制」优势空间,引导和支持「一国两制」在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简要言之,2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国两制」实践取得瞭如下巨大成就。
一是形成了「一国两制」与港澳工作的最新指导思想——习近平治港治澳方略。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面临百年未有大变局,更加重视「一国两制」在党的执政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内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和校正实践航向,对外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和拓展运行空间,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使「一国两制」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基础。
习近平治港治澳方略的主要内容有:从战略定位看,「一国两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方略,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一国两制」内涵看,其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其根本原则是「爱国者治港」。从中央与特区关系看,宪法和基本法构成特区宪制基础,中央对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从特区内部治理看,支持特区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关心青年成长成才,切实提高特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健全和完善「一国两制」管治体系。一方面是加强和完善港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与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是不断健全中央领导「一国两制」实践的体制机制。近年来,中央层面不断加强「一国两制」及港澳工作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升格为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转设),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港澳。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兼任,香港、澳门两个中联办主任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同时也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加强特区国家安全工作,中央在香港还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进一步健全了中央在特区的工作体制机制。
与此稍前,中央为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从中央层面又设立主要负责经济合作的专门工作机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2018年成立)。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领导小组由国务院负责统筹,国务院有关领导担任小组组长,除国家发改委及国务院港澳办、港澳两个中联办与广东省的负责人是领导小组成员外,港澳特区的两位行政长官首次作为成员加入中央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层面关于「一国两制」和港澳工作的两大领导机构,一管政治、一管经济,政治经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由于两大领导小组组长及其成员多有重合,所以两个领导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确保中央精神得到全面准确贯彻,共同推动「一国两制」实践的行稳致远。
三是支持特区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政策日臻完善,效果凸显。回归以来,特区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大力支持特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2003年后,香港受亚洲金融风暴、SARS等影响,经济陷于低迷。中央通过泛珠三角合作、CEPA、及粤港、粤澳合作,持续推出系列经贸合作协议和政策,大大提高了港澳与内地的经贸、技术、投资合作水平。 2017年以来,中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规划,两者都定位为「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中央、广东9市及港澳特区共同发力,为湾区一体化发展注入更多的政策和体制动力,在港澳居民的内地待遇及其在湾区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全方位优惠政策。与此同时,中央也大力支持港澳保持和巩固自身优势,与内地企业一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一如既往支持香港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支持香港服务业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纲要还拓展香港优势,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支持香港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另外,中央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不断推动港澳民主发展,形成了一套符合港澳实际情况、有其自身特色的新民主制度。由于这方面讨论很多,此不赘述。
总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组成和重要特色的「一国两制」,从其萌芽、创立到进入实践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可以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一国两制」;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我们从中也可得出结论,即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事业的创立者,也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领导者、践行者、维护者,没有任何人比中国共产党、比中国政府更懂得「一国两制」的宝贵价值,更执著地坚守「一国两制」的初心。因此,我们在参与「一国两制」实践、共用「一国两制」红利的时候,一定要尊重和接受「一国两制」背后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
本文发表于《紫荆论坛》2022年3-4月号第39-47页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