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在将于4月1日出版的《紫荆》杂志发表独家署名文章。他在文中说,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与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还处于高位平台期,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高企。在严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保护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老年人与儿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责任与义务。
文|北京 韩大元
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记者会回应有关香港疫情问题时说,中央政府每天都在关注著香港的疫情,十分惦念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与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还处于高位平台期,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高企,牵动著国人的心。据统计,死亡病例中逾九成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占相当比例的是居住在安老院的老人,此外还有多起儿童确诊死亡案例,年龄最小的仅11个月。在严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保护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老年人与儿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责任与义务。
“生命至上”是打赢疫情
防控阻击战的最大共识
从生命至上、生命平等、生命尊严的观念看,应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价挽救重症患者,而无论其年轻亦或年老。为了保护所有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区政府必要时采取各种抗疫措施,使得人们的经济、社会以及宗教生活等受到限制,学生们的学习方式不得不进行调整。这确实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与居民的权利、自由之间确实出现冲突,有些居民发表议论甚至表达不满是正常的,政府需要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多沟通与解释,凝聚社会最大的共识。在疫情面前,全人类所秉持的共识就是——生命至上,以伟大的生命尊严、关爱、价值与正义,形成社会最大的公约数,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所有人的生命。必要时“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及时救治重症病人,特别是儿童和长者。
生命作为人存在的逻辑前提,集中体现人的价值与尊严。对个体来说,生命是追求幸福生活的前提,一切权利的享受和人生意义的实现都以生命的存在为基础,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生命的故事。生命的存在是人类文明存在的基石,文明的进步以生命的诞生与延续为基础。中华文明史就是共同体与个体捍卫生命价值的历史,“人”字本身展现了中华文明对人的独特的哲学思考与逻辑。地球是生命的承载,对每个个体来说,生命就代表一切,生命不可重复。
生命至上就是指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生命是万物的尺度,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为宝贵的存在。 2019年底以来,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著国际秩序、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虽然各国基于不同的文化、宗教与制度,对生命与自由、生命与尊严、自由与秩序等方面存在著一些不同认识甚至争论,但经过疫情的考验,越来越多的国家超越传统的自由观,认同“疫情面前,生命至上”的理念,并以此作为政府抗疫的核心理念,中国“生命至上”的抗疫观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同。 2020年3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通过的声明中,“保护生命”成为各国的基本共识。在全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疫情时,负有人权保护义务和责任的政府,理应把确保国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防疫抗疫的优先目标。这不仅是国际社会合作抗疫的道德基础,也是维护正义、法治、人权与和平的基本要求。早在2020年初的“新型冠状病毒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上,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就指出,出版物、专利和利润现在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阻止疫情和拯救生命。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尽最大努力做到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一个病患者,切实尊重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可以说,“生命至上”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大共识。
以生命权保护为价值基础的
防疫措施合法合理
优先保护生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生命权与其他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小到强行佩戴口罩,关停部分公共场所、商业与公共服务设施,大到封锁交通、禁止区域性出行,甚至必要的“封城”,涉及各种各样的权利限制措施。基于防疫的公共目的,以生命权保护为价值基础的防疫措施虽然限制了一些基本权利,但这种依法进行的限制是合理的,符合比例原则。针对生命权优先保护的各种措施,多数人认为“生命至上”价值足以正当化这些限制措施,但也有少数人主张不应该一切服务于生命权的价值,重启经济、保障经营自由比优先保护生命更重要。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也有权批评政府的政策,但基于“生命至上”的共识,我们需要在多元价值体系中,选择具有最大共识的价值,那就是坚定地捍卫“生命至上”价值。生命是人的尊严的基础和一切权利的出发点,同时生命具有不可重复性,生命一旦丧失,就无法恢复。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宪法精神要求所有公权力都要尊重生命、保障生命、敬畏生命,履行保障生命的宪法义务。可以说,在自由、秩序与生命的保护上,即使秉持自由主义哲学的西方世界也不得不改变一些传统观念,采取各种限制性措施,要求个体牺牲一些自由。
以“生命至上”凝聚共识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理念与原则。疫情中受到限制的任何权利可以恢复,只要个体生命在,暂时低迷的经济可以恢复活力,除生命外的其他事物都有可能“再现”,但逝去的生命则永远无法恢复。每一个逝者,都不只是一个冰冷简单的名字,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记载著一段生动的过往,也是家人、朋友们的精神寄托。他们不只是他们,他们是某人的儿子、丈夫、父亲,是某人的女儿、妻子、母亲,他们是你、也是我。坚持“生命至上”,尊重和敬畏每一个生命,就是对我们每个个体和个体背后家庭的尊重,是对生命共同体尊严的坚守。
要尤为重视对弱势群体的
生命权保护
人生而平等,每一个生命的尊严是平等的。就生命权利而言,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对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生命权利的影响更大,因此需要尤为重视对此类弱势群体的生命权保护,这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新冠疫情对老年人影响》政策简报视频中说,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病死率更高,疫情给老年群体造成了“难以言表的恐惧和折磨”。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当谈到某个国家死亡率较高时,一些人说没关系,死亡的都是老年人,这种观点简直是道德沦丧,不应允许社会以这种方式运行。每一个生命,无论年轻还是年老,都是珍贵的,必须尽一切努力来拯救。
国际社会同样关注和呼吁在疫情中保护好儿童的生命健康。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人类的未来。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极易遭受伤害,因此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特别保护。一个孩子的死亡会引起共同体更大的关注、惋惜与责任。
中华民族自古就怀有“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道德观念。在中国文化看来,人是万物之灵,人的生命是最为尊贵的。新冠疫情期间,中国“从出生仅30多个小时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这就是中国人“敬畏生命”的生动实践。被授予“共和国勋章”的钟南山院士对“生命至上”四个字感触颇深:“对人民生命的态度,最能体现一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我们党和国家非常明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期间可以按下经济‘暂停键’。这要有很大的付出,要下很大的决心。”
在疫情面前,尊重生命,尽全力挽救每一条鲜活的生命,为民众生命健康考虑,是最基本的人权和道义。习近平主席就支援香港抗击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尽快稳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和资源,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香港社会大局稳定。
在“一国两制”下,保护生命是国家的义务,生命保护只有“一国”,没有“两制”。中国人历来就有家国情怀,强调和衷共济、风雨同舟,倡导守望相助、尊老爱幼。我们相信,在“生命至上”这一伟大精神的感召下,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在特区政府与香港居民共同努力下,祖国将与香港一道共克时艰,共同等待春天到来,紫荆花开。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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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在将于4月1日出版的《紫荆》杂志发表独家署名文章。他在文中说,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与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还处于高位平台期,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高企。在严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保护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老年人与儿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责任与义务。
文|北京 韩大元
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记者会回应有关香港疫情问题时说,中央政府每天都在关注著香港的疫情,十分惦念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目前,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与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还处于高位平台期,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高企,牵动著国人的心。据统计,死亡病例中逾九成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占相当比例的是居住在安老院的老人,此外还有多起儿童确诊死亡案例,年龄最小的仅11个月。在严峻的疫情面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保护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老年人与儿童的生命安全是政府首要责任与义务。
“生命至上”是打赢疫情
防控阻击战的最大共识
从生命至上、生命平等、生命尊严的观念看,应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价挽救重症患者,而无论其年轻亦或年老。为了保护所有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区政府必要时采取各种抗疫措施,使得人们的经济、社会以及宗教生活等受到限制,学生们的学习方式不得不进行调整。这确实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与居民的权利、自由之间确实出现冲突,有些居民发表议论甚至表达不满是正常的,政府需要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多沟通与解释,凝聚社会最大的共识。在疫情面前,全人类所秉持的共识就是——生命至上,以伟大的生命尊严、关爱、价值与正义,形成社会最大的公约数,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所有人的生命。必要时“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及时救治重症病人,特别是儿童和长者。
生命作为人存在的逻辑前提,集中体现人的价值与尊严。对个体来说,生命是追求幸福生活的前提,一切权利的享受和人生意义的实现都以生命的存在为基础,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生命的故事。生命的存在是人类文明存在的基石,文明的进步以生命的诞生与延续为基础。中华文明史就是共同体与个体捍卫生命价值的历史,“人”字本身展现了中华文明对人的独特的哲学思考与逻辑。地球是生命的承载,对每个个体来说,生命就代表一切,生命不可重复。
生命至上就是指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生命是万物的尺度,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为宝贵的存在。 2019年底以来,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著国际秩序、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虽然各国基于不同的文化、宗教与制度,对生命与自由、生命与尊严、自由与秩序等方面存在著一些不同认识甚至争论,但经过疫情的考验,越来越多的国家超越传统的自由观,认同“疫情面前,生命至上”的理念,并以此作为政府抗疫的核心理念,中国“生命至上”的抗疫观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同。 2020年3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通过的声明中,“保护生命”成为各国的基本共识。在全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疫情时,负有人权保护义务和责任的政府,理应把确保国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防疫抗疫的优先目标。这不仅是国际社会合作抗疫的道德基础,也是维护正义、法治、人权与和平的基本要求。早在2020年初的“新型冠状病毒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上,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就指出,出版物、专利和利润现在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阻止疫情和拯救生命。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尽最大努力做到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一个病患者,切实尊重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可以说,“生命至上”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大共识。
以生命权保护为价值基础的
防疫措施合法合理
优先保护生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生命权与其他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小到强行佩戴口罩,关停部分公共场所、商业与公共服务设施,大到封锁交通、禁止区域性出行,甚至必要的“封城”,涉及各种各样的权利限制措施。基于防疫的公共目的,以生命权保护为价值基础的防疫措施虽然限制了一些基本权利,但这种依法进行的限制是合理的,符合比例原则。针对生命权优先保护的各种措施,多数人认为“生命至上”价值足以正当化这些限制措施,但也有少数人主张不应该一切服务于生命权的价值,重启经济、保障经营自由比优先保护生命更重要。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也有权批评政府的政策,但基于“生命至上”的共识,我们需要在多元价值体系中,选择具有最大共识的价值,那就是坚定地捍卫“生命至上”价值。生命是人的尊严的基础和一切权利的出发点,同时生命具有不可重复性,生命一旦丧失,就无法恢复。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宪法精神要求所有公权力都要尊重生命、保障生命、敬畏生命,履行保障生命的宪法义务。可以说,在自由、秩序与生命的保护上,即使秉持自由主义哲学的西方世界也不得不改变一些传统观念,采取各种限制性措施,要求个体牺牲一些自由。
以“生命至上”凝聚共识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理念与原则。疫情中受到限制的任何权利可以恢复,只要个体生命在,暂时低迷的经济可以恢复活力,除生命外的其他事物都有可能“再现”,但逝去的生命则永远无法恢复。每一个逝者,都不只是一个冰冷简单的名字,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记载著一段生动的过往,也是家人、朋友们的精神寄托。他们不只是他们,他们是某人的儿子、丈夫、父亲,是某人的女儿、妻子、母亲,他们是你、也是我。坚持“生命至上”,尊重和敬畏每一个生命,就是对我们每个个体和个体背后家庭的尊重,是对生命共同体尊严的坚守。
要尤为重视对弱势群体的
生命权保护
人生而平等,每一个生命的尊严是平等的。就生命权利而言,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对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生命权利的影响更大,因此需要尤为重视对此类弱势群体的生命权保护,这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新冠疫情对老年人影响》政策简报视频中说,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病死率更高,疫情给老年群体造成了“难以言表的恐惧和折磨”。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当谈到某个国家死亡率较高时,一些人说没关系,死亡的都是老年人,这种观点简直是道德沦丧,不应允许社会以这种方式运行。每一个生命,无论年轻还是年老,都是珍贵的,必须尽一切努力来拯救。
国际社会同样关注和呼吁在疫情中保护好儿童的生命健康。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人类的未来。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极易遭受伤害,因此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特别保护。一个孩子的死亡会引起共同体更大的关注、惋惜与责任。
中华民族自古就怀有“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道德观念。在中国文化看来,人是万物之灵,人的生命是最为尊贵的。新冠疫情期间,中国“从出生仅30多个小时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这就是中国人“敬畏生命”的生动实践。被授予“共和国勋章”的钟南山院士对“生命至上”四个字感触颇深:“对人民生命的态度,最能体现一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我们党和国家非常明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期间可以按下经济‘暂停键’。这要有很大的付出,要下很大的决心。”
在疫情面前,尊重生命,尽全力挽救每一条鲜活的生命,为民众生命健康考虑,是最基本的人权和道义。习近平主席就支援香港抗击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尽快稳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和资源,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香港社会大局稳定。
在“一国两制”下,保护生命是国家的义务,生命保护只有“一国”,没有“两制”。中国人历来就有家国情怀,强调和衷共济、风雨同舟,倡导守望相助、尊老爱幼。我们相信,在“生命至上”这一伟大精神的感召下,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在特区政府与香港居民共同努力下,祖国将与香港一道共克时艰,共同等待春天到来,紫荆花开。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小标题为编者所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