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月20日向全港学校发出信函,通知学校有关“疫苗气泡”由2月24日起涵盖学校的安排细节。
教育局发言人说:“由2月24日起,除获豁免人士(如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者)外,所有幼稚园及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及其宿舍及提供非本地课程的学校)及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一般称为‘补习学校’)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须出示至少已接种第一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记录,才可进入学校。”
“此外,所有由学校直接雇用的教学及非教学人员,若只接种了一剂疫苗,须在2月24日的八星期内(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种两剂新冠疫苗。”
至于未接种疫苗但获豁免的人士,仍须每3天进行一次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有关检测必须是透过非自行采集的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进行。
虽然有关“疫苗气泡”安排并不适用于学生,但教育局呼吁适龄学生尽快接种疫苗,以加强对自身及其他人的保护,日后亦可有更多机会参与学习和课外活动。
学校应妥善登记及保存有关疫苗记录的名册,以及备存相关教职员或人士已经完成检测并呈阴性结果的记录。
发言人表示,学校须于“疫苗气泡”推行之前,尽快通知所有持份者(包括所有教职员、校巴营办商、学校小食部营办商、家长、保姆及义工等)有关安排,并应强烈要求所有仍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尽快接种疫苗。
他强调,由2月24日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所有未接种疫苗的学校雇员(获豁免者除外),将不获准于非暂停面授课堂期间,进行任何线上或校外的教学或其他工作。学校管理层有责任按《雇佣条例》及《资助则例》处理员工的纪律事宜。
发言人补充,政府现正提升“安心出行”及扫描验证二维码的应用程式,以便利处所查核到访者接种疫苗的情况。学校应尽快装设“安心出行”二维码,以便学校所有教学及非教学人员、在校园内提供服务人士及到访者于2月24日及以后,使用有关流动应用程式进入学校(获豁免人士除外)。学生进入学校范围,则可获豁免。
发言人重申,接种疫苗是本港防疫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环,他呼吁所有教职员及到访学校人士尽快接种,为校园和社区筑起更有效的保护屏障。
有关学校信函已上载至教育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