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志祥

《立场新闻》多名高层因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捕,其后更停运,有人刻意把事件演绎为香港新闻自由被收紧,外国势力也纷纷插手关注。事实上,香港人拥护新闻自由,但不代表传媒可以肆意逾越国家安全和法律,甚至滥用第四权,作为诽谤他人的凶器和逃避刑责的「免死金牌」。
根据《基本法》第27条:「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但港人享有《基本法》保障时并非毫无制约,而是要以遵守香港法律为前提,一旦传媒人涉嫌违法,警方同样要公正调查,绳之以法。
《立场》过去有不少煽动港人「抗争」的报导,更多次专访宣称打「国际线」的倡暴逃犯,亦不时作出英文报导,内容包括污蔑中央、抹黑香港国安法及香港警方等。如今警方国安处指其涉嫌触犯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绝对是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一如所料,外国势力纷纷借题发挥,表达「忧虑」,有美媒更声称香港警方「损害」新闻自由,在香港「没有人是安全的」云。但事实摆在眼前,国安法制定实施以来,香港社会恢复安定,外国势力一再打出「维护香港新闻自由」的旗号,只为继续在港兴风作浪,拖拉中国发展后腿。
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指出,在2020年美国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全美抗议示威中,大量报道事实真相的记者遭到美国警方攻击或逮捕。美国等外国势力贼喊捉贼,曾饱历黑暴祸港的香港市民,绝不应再受外国谎言迷惑,应支持特区政府全面规管假新闻,免得新一代被蒙蔽、被荼毒。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