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与自由的全球化脚步势不可挡!2022年1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共10个国家开始生效。自此,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起航,不仅将造福区内各国人民,也将为疫后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文|北京 陈明生
2020 年11 月15 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东盟十国以及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领导人与会。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会议结束后,李克强与各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并见证RCEP 签字仪式,商务部部长钟山代表中国在协定上签字(图:新华社)
历时8年全球最大自贸区终落定
RCEP最初由东盟10国于2012年倡议发起,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其目标是在各自“10+1”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覆盖范围广、经济体量大、区内各国发展水平迥异,这些现实因素使得RCEP从发起到成立的过程异常艰辛。RCEP成员国中既有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有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更有老挝、柬埔寨等不发达国家,可以说各成员国之间的政治体制、经济体量、历史文化背景差异巨大。RCEP成员中有多对已经建立了长期经贸自由往来关系,但也有中日和日韩这种需要新建自贸关系。此外,在农业、网络技术、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要实现多边开放,一些国家都持审慎态度。
RCEP谈判从2013年正式开始,历经8年、共31轮正式谈判和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2020年11月15日,RCEP终于签署完成。RCEP现有成员国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在内的10个东盟国家,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
RCEP覆盖22.7亿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30%,区内GDP规模和贸易额均约为全球总额的三分之一。因此,RCEP的签署标志著当今世界涵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定。一个全新的亚太经济一体化大市场由此诞生,在带来更高水平开放、更完善贸易规划的同时,也将催生更多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和机遇。
RCEP的签署还只是第一步。根据条约规定,至少需要协定中的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东盟自贸协定伙伴国完成各自批准程序后,RCEP才能正式生效。2021年11月,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2022年1月1日起RCEP对上述10国开始生效。另经韩国国会批准并报东盟秘书处,2022年2月1日起,RCEP将对韩国生效。
区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
RCEP的签署生效,是各成员国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坚实举措。几经谈判、修改而最终形成的这部自由贸易协定,无论在内容还是规则方面的“含金量”都是沉甸甸的。
RCEP由序言、20个章节和4个部分的承诺表共56个附件组成,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相应的规则,同时还吸纳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经济与技术合作等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兴议题,是一个全面且现代的自由贸易协定。
从开放程度来看,如果说WTO是区域贸易自由化“金字塔”的基石,那么RCEP就是塔尖。相较WTO,RCEP的覆盖面虽小,但开放质量更高。在货物贸易领域,RCEP生效后,已核准成员之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体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这意味著各成员国将在较短时间内兑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在服务贸易方面,RCEP项下的开放承诺共涉及100多个部门,涵盖金融、电信、交通、旅游、教育等领域;各成员国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并将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把正面清单转换为负面清单。在投资方面,各成员国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投资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准入谈判,清单之外不得新增限制。
为了进一步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RCEP还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在可能情况下对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争取实现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同时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鼓励各方的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此外,基于区域内不同国家国情,RCEP秉持互利互惠原则,最大限度兼顾各方诉求且优先考虑不发达国家的需求。比如,给予老挝、缅甸、柬埔寨等不发达国家一些过渡期的特殊安排与差别待遇,为他们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缩小区域内发展差距,让各方都能充分共享RCEP成果。
在众多缔约规则中,原产地累积规则被广泛认为是RCEP最亮眼成果之一。根据规则,除了本国原产材料直接出口到其他成员国外,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可以累加计算,能够显著降低产品享受关税优惠的门槛。比如,一家中国工厂制造的产品计划出口东盟,生产中本国原产材料价值只有30%,没有达到40%原产地价值关税优惠标准;但在RCEP项下,该产品另使用了产自日本、澳大利亚的零部件,价值达20%,可以视为区域内的原产材料加以累积,相加后就可以享受到关税减让了。此外,RCEP将首次大规模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这意味著出口企业自主声明原产地即可享受关税减让,不用向签证机构申领证书。
2020年,中国与东盟实现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历史性突破,中国——东盟关系成为亚太区域合作的成功典范。左上:上世纪90 年代初在广西东兴北仑河上来往于中越之间运载贸易货物的船只;左下:2020年11月11日,在广西南宁国际铁路港,工人在吊装中越跨境班列货物集装箱;右上:2008年10月25日,在第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人们在选购手扶拖拉机;右下:2021年9月11日,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一名参观者在拍摄一款无人车(图:新华社)
助力亚太经济复苏 重构全球贸易秩序
当前,逆全球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国际经贸秩序遭受严重冲击,世界经济充满了不确定性。据WTO贸易政策监测报告显示,疫情发生后全球共实施了136项贸易限制性措施,其中84%是出口限制措施,约2,058亿美元国际贸易受影响。在此背景下,RCEP向世界各国和投资者发出了强烈的积极信号,为后疫情时代亚太经济的复苏和全球贸易秩序的重构及时注入了强心剂和稳定剂。
一方面,从RCEP推动经贸规则建设来看,它既注重包容成员国个体的差异性,又同时对现有各个“10+1”自贸协定进行了集体升级,形成了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正如前文所述,能把这15个成员国聚在一起本身就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凝聚力与向心力的指引下,最终达成了一个和而不同、天下大同的高质量经贸协定,RCEP足以堪称全球经济治理和未来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黄金样本。
另一方面,RCEP对亚太贸易、全球经济的影响更是重要的、深远的。就区域内而言,一是RCEP巨大的市场和规则开放承诺将改善地区贸易和投资环境,进一步降低域内贸易成本,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可直接显著带动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就业和消费,提振投资者信心,增强本地区经济复苏活力,造福区域内的各国人民。
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背景下,RCEP域内贸易相对来说受影响较小。其研究表示,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个成员国带来10%以上出口增长。另据国际知名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到2025年,RCEP将拉动成员国出口、对外投资存量、GDP分别增长10.4%、2.6%、1.8%;到2030年,RCEP将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
二是RCEP将促进区域内经济深度融合,重构并提振地区产业链。虽然RCEP各成员国国情不同,但这也同时意味著域内产业竞争优势的多元性。实际上,RCEP各成员之间的经济结构高度互补,既有先进制造业国家,也有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国家,区域整体的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十分齐全。RCEP生效后,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和投资会得到增长,将推动域内经济要素加速流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黏性与韧性也会随之进一步巩固提高。
RCEP虽是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果,但它也在深度影响著世界经济的大格局。首先,通过RCEP,中日韩之间首次结成了自贸关系。在此基础上,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亦有望加速推进。与此同时,东北亚与东南亚两大区域板块也将形成更紧密的贸易融合,会在更大层面上整体提升东亚地区的经济自由化水平。其次,当RCEP大幅削减并逐步取消域内关税(非关税)壁垒及其它贸易限制后,域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与准入门槛将随之降低,市场空间和潜力大大增长,对域外国家和企业的吸引力也将逐步增强,从而进一步助推RCEP域内与域外形成互联互通。再者,RCEP是整个亚太地区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生动实践,从某种程度上看,RCEP的诞生意味著世界经济的重心正在以潮流之势从欧美向亚太转移。亚太经济将历史性地成为新一轮重塑引领开放型世界经济的“火车头”。
对广大企业和消费者而言,RCEP将直接带来真金白银式的机遇和实惠。RCEP项下,企业尤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经营的门槛低了,生产的成本降了,销售的渠道宽了,经营利润自然更丰厚了。至于普通消费者,则能够以更低廉的价格购买和享受到更优质、丰富的产品和服务。
2021年5月20日,在福建福州举行的第四届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三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观众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成员国商品展区了解产品(图:中新社)
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作为RCEP区域内最大的经济体,中国对协定的签署、生效一直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在多年复杂的谈判过程中,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发挥中心作用,中方团队始终抱著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参与各项谈判,以“促谈、促合、促成”的精神推动解决谈判的难点问题。RCEP签署后,中国又是非东盟国家中第一个正式完成核准程序的成员国,以实际行动体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坚定决心。
“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一点从RCEP的内容和规则中再度得到了证实。中方在RCEP项下的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中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在投资方面,RCEP是中国第一个签署的以负面清单方式安排投资章节的自贸协定。
当然,RCEP生效后也将持续向中国释放制度红利和开放红利,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一,RCEP有利于中国稳定外资和外贸的基本盘。2020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规模达7,00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7%;从RCEP贸易伙伴的进口额达7,779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37.8%。RCEP生效后,近30%的中国出口将享受零关税待遇,且绝大部分进口产品也会是零关税。其中,东盟显著扩大了对中国零关税产品的范围,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均对中国新增了降税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化工、机电、钢铁制品等等。这些优惠利好对稳定中国的外贸投资和进出口非常重要。国家商务部评估报告显示,RCEP生效后,到2035年,RCEP将使中国实际GDP、出口和进口增量分别较基准情形累计增长0.35%、7.59%和10.55%,出口和进口累计增量将分别达到3,154亿美元和3,068亿美元,经济福利将累计增加996亿美元。
第二,RCEP将畅通中国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伴随RCEP开放贸易和投资,中国作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的中心地位有望巩固。中国将进一步提升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不仅要畅通国内的产业链和供应链,而且要更大程度地联通国际市场,有利于中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第三,RCEP将助推中国产业向高标准、高质量迈进。在RCEP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投资布局的同时,更高质量和更先进的行业标准规则也被引进,中国的国内企业将面临更加公平也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不过以此为契机,正好倒逼中国国内产业加速转型升级,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应对、在国际合作中增强竞争力。
第四,RCEP将打开中国对外贸易的新格局。RCEP的建立,使中国缔结的自贸协定总数达19个,自贸协定伙伴扩展到26个,“朋友圈”遍及五大洲。尤其值得关注的是,RCEP的签署让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此二者的联合,将在多层次释放几何级的贸易潜力。自贸伙伴“扩围”的同时,中国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还会继续“提质”,包括中国将进一步提升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的比例,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来谈判服务贸易的开放和投资领域的开放。
为了适应协定生效后的新形势,同时确保能够全面履行义务,中国作足了准备。2021年上半年,中国就完成了关税减让表的转版,可保证在协定生效时即能履行降税义务。国家海关总署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了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和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了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确保各部门做好履约准备,并举办多次全国性RCEP专题培训。
此外,中国各地方也早已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希望及时抓住RCEP带来的新机遇。云南提出拓展优势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和出口渠道,推进中越、中老、中缅、中老泰、中缅孟电力联网等重大跨境电力通道建设。山东公布落实RCEP的先期行动方案,明确打造山东半岛港口群集装箱国际枢纽,扩大自日韩海上转口、过境运输等。广西出台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的政策举措,鼓励广西电子信息企业引进日本、韩国先进技术。还有一些省市发布专项政策,在拓展货物贸易空间、指导企业积极利用原产地规则、深化双向投资等方面为迎接RECP的生效进行了多方部署。
对香港而言,直接加入RCEP或许是更大的惊喜!2021年6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开表示,香港具备充足条件加入RCEP。2020年,香港与RCEP成员间的贸易总额超过7,700亿美元,占香港贸易总额的73%。香港与RCEP当中13个成员经济体签署了高质量自贸协定。据林郑月娥介绍,香港特区政府自2018年起已向RCEP各成员表达加入的意愿,它们也表示欢迎香港在协定生效后正式提出加入。目前,特区政府正积极与RCEP各成员紧密联系,以争取尽早就香港加入协定展开磋商。
2022年1月1日,RCEP如约生效。期待各成员坚定携手,让开放与合作的成果不断惠及地区国家和人民,为疫霾下全球经济的复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国家部委研究员)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22年1月号
编辑:邸倩
校对:李博扬
监制:张晶晶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