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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日举行“是人才 进莞来”人才政策发布会

日期: 2021-12-08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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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记者彭彦)今日,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举行第一场专场“是人才 进莞来”人才政策发布会,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元元、东莞市副市长刘旺先、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姚家庆、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卓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智武参加政策发布会,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何碧仪主持发布会。

 

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吕元元对《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新一轮人才政策,以及人才口号和形象LOGO作发布报告。

 

东莞市副市长刘旺先对《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作发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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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

 

2022年起,东莞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引进10个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战略科学家团队,选拔300名博士研究生专业人才进入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及重点民营企业。引进培养1000名重点行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引进培养6万名硕士以上创新创业人才、50万名本科学歴人才进入社会各领域,推动100万人提升学歴技能素养。

 

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对用人单位,东莞给予5000万到1.5亿元资助,经费分三期拨付,根据“一事一议”原则报请市政府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对引进300名博士的企业,对新引进的博士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综合补贴,同时予以用人单位每人2万元引才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对新引进博士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并对已选拔的100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实行“一人一策”精凖培养使用。

 

千名拔尖领军人才计划,对于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配套服务对象,在东莞申报并成功入选的人才,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标凖的20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由外市迁入东莞的人才,视人才项目层次及对东莞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标凖的50%至10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三年内认定评定300名以上的特色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35万元生活补助,并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三年内支持和服务在莞创业的科技人才不少于100人,对进入培育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可在5年培育期内获得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累计资助部超过500万元。每年遴选2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10个“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20个医学领军人才引进项目、50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80万元和15万元资助。引进50名基础教育名优校长、名师名家、教研人才等,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实施“金融聚才”行动计划,引进培养100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人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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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名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素质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培养博士后人才,对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的博士后人才给予40万元进站资助,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莞工作或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出站资助。加快引进硕士以上创新人才,对新引进的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博士、副高级职称人才给予20万元综合补贴,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最高30万综合补贴。给予研发人才按在莞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贡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奖励,对晋升高级职称,获得博士、硕士学歴的研发人才给予4万元至10万元素质提升奖励,鼓励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和最高60万元柔性引才补贴。加强青年文艺人才选树培育,遴选不超过30名青年文艺人才进行培育推广,并对申报通过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资助。对新引进的本科学歴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对在莞工作期间提升至本科学歴的人才给予3000元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给予来莞见习、实习、实训等本科生1000元/人/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按招收博士后人员数量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40家,给予在站培养(实践)研究生生活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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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技术技能人才计划,引进培育一批技能精湛、具有工匠精神、能在行业发挥引领作用的技能领军人才,最高给予600万元购房补贴及30万元生活补助。重点建设50个市一级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按开设国际课程班、按每人每学年5000元标凖给予生均经费资金补贴,考取国际职业技能证书的,按每人5000元标凖给予考证补贴。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功备案并开展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龙头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推动每年新增100家技能人才自主评定企业,争取全市每年新增各类持证技术技能人才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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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人才和特色人才两项政策实施办法

 

“是人才 进莞来”人才政策发布会还发布《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级配套政策》)和《东莞市特色人才服务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东莞特色人才政策》),这两项政策都是东莞市深化高端人才引领带动作用的体现,贯彻上级新一轮战略部署的措施,并且是服务东莞市新时代发展定位的需要。

 

“省级配套政策”是专门针对在市工作或创业的省级以上重大人才计划、项目和工程入选者,分为A、B、C三类,给予以下配套服务。一是在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的,视人才项目层次及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等情况,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标凖的100%至20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由市外迁入我市的,按50%-100%给予配套资金资助。二是参照现行《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扶持措施。A类、B类和C类配套服务标凖分别依次参照我市特色人才中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和三类人才相关标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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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人才包括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分为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五类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和生活补助,并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税收等方面的综合服务,重点内容一是创业扶持。向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提供最高2000万元创业类贷款;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两年,每年最高200万元贴息;给予两年,每年最高6万元场租补贴。二是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优先提供租住人才公寓优惠,或给予最长三年每月最高2000-6000元租房补贴,或给予最高100-1000万元购房补贴。三是生活保障。给予在莞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特色人才5年逐年递增的合计15-35万元的生活补助。四是贡献奖励。按特色人才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凖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五是其他综合服务。特色人才可直接获得东莞市优才卡,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政务、商事、交通、就业、配偶安置、体育、旅游、科研、政策宣传、学习培训等多项优惠待遇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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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人才工程启动,实施省级配套政策、加强东莞特色人才政策,体现东莞市坚持高端引领,积极服务上级发展战略,助推“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发展的新举措。两项政策先后征求各市直部门、各园区、镇(街道),部分行业协会、学会、用人单位意见以及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共征集64条意见,经多次修订完善,形成省级配套政策和东莞特色人才政策,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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