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弘毅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资料图)
新一届的立法会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这次选举共有153名参选人角逐90个议席,其中参加分区直接选举(20个议席)、功能界别选举(30个议席)和选委会选举(40个议席)的候选人,分别有35、67和51人。根据参选人自己报称的政治立场,13人属“非建制派”。
以前的立法会选举,主要是建制派与非建制派(或称反对派)的对垒,例如在2016年的选举,非建制派包括泛民主派和本土派人士。由于近年来反对派政客的激进化,立法会内乱象频生,拉布、肢体冲突以至所谓“不合作运动”或甚至“揽炒”,令特区政府的施政,举步维艰。漫无止境的拉布,对于香港的管治质素百害而无一利,最终受害的是广大市民。香港长时期受到经济、民生和其他深层次问题的困扰,那些空喊民主、人权以至自决等口号的政客,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却一筹莫展。
这样的对抗式的政治和长期的恶性政治斗争,并不符合香港广大市民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全国人大今年启动的香港选举制度的改革,目的便是扭转这个局面,根据“爱国者治港”的原则,重新进行选举制度的设计,希望把行政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从对抗转化为合作,立法机关监察政府的功能不会异化为刻意妨碍政府运作的政治斗争,立法会议员可以就立法和政策提出有益和有建设性的意见,形成行政和立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谋求广大市民的福祉。
从这次参选立法会的候选人的背景和主张来看,这次立法会选举将能选出一个能够实现以上愿景的立法会。各候选人来自社会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既有政坛老将,也有政坛新秀,有相当的代表性;他们的资历和综合质素,相对于过去的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毫不逊色。 根据“爱国者治港”的原则,现在的选举制度排除了那些并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人物的参选;但并不是排除所有“非建制派”人士的参选。并不属于传统“建制派”阵营的人物,包括有“泛民”背景的人物,只要不违反《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订明的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的标准,都能参选。
现在看来,各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他们正竭尽所能,向选民争取神圣的一票。手握选票的选民在选举中须作出慎重、明智的重要选择,选出他们认为最有能力和诚意为香港社会服务的人,出任议员。有人认为没有以前我们所熟悉的“反对派”人士的参选,这便不是真正的选举,我不敢苟同。 过去几年的实际情况显示,原有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今天,我们重新出发,我们必须参与,不可放弃。 这样,候选人和选民其实是站在同一阵在线的,我们进行良性互动,共同发挥香港的民主空间,一起撰写“一国两制”的新篇章。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