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正迈进一个改革的新时代。即将进行选举的第七届立法会的议席由70席增加至90席。竞逐此次立法会的候选人共有153名,他们来自建制、非建制,或其他政治团体、不同界别。由于所有选区与界别都有多于一人竞争,本届立法会选举亦是香港历史上首届完全没有选区与界别自动当选的立法会选举,反映了广泛参与性和充分竞争性,期待这次选举能选出真诚为市民服务,为香港谋福祉的才德兼备的爱国治港者。
文|香港 傅健慈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初心
1984年,邓小平先生指出“爱国者”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真诚拥护祖国对香港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
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习近平特别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香港国安法后,林郑月娥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决执行,依法止暴制乱,努力推动香港重回正轨。在涉及国家安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林郑月娥立场坚定、敢于担当,展现出爱国爱港的情怀和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中央对林郑月娥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履职尽责的表现是充分肯定的。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初心和应有之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第62(2、14、16)条,以及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完善香港特区有关选举制度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通过了“311决定”。中央坚持依法治港,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具有必要性、迫切性和正当性,以“决定+修法”取代“政改五部曲”,也是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
“311决定”有效堵塞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和缺陷,改善行政立法关系,遏止反中乱港势力,重塑高效管治团队,推动适合香港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这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有利于确保香港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进一步发挥优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311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起了关键作用,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5月31日,“311决定”的本地立法成果——《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刊宪生效。
新选制下参选人有广泛代表性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7条,区议会是一个“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只是一个咨询架构,取消区议会在选举委员会的席位是合理的。
选举委员会的新结构,由5个界别共1,500名委员组成,被赋予了新的角色,肩负提名行政长官及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在第五界别,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包括全国人大港区代表、全国政协港区委员、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侨联、全国工商联等代表,他们善于研究“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勇于发声,能发挥民间智库功能,更有广泛代表性。这样的界别安排,使选委会能为香港公平、公正、诚实地选出才德兼备的“爱国爱港者”担任行政长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及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90名议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选举产生:(1)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40人;(2)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30人;(3)地方选区直接选举的议员:20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为期四年。
行政长官提名门槛由150票增至188票,而且每个界别最少要15票,从整体来看,选委的人数和界别都扩大了,这意味著香港更多领域、阶层、民众可以参与到行政长官选举中来,由此产生的行政长官更具代表性。而且每个界别15票的门槛能够有效剔除那些不符合“爱国者”标准的行政长官候选人。
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结束后,10个地方选区、28个功能界别以及选举委员会界别的选举主任在提名期内共接获154份提名表格,资格审查委员会最终确认153人为候选人,他们分别来自建制、非建制,或其他政治团体、界别,有些是有政党或社团组织背景,有些是功能界别的精英分子或社会贤达,有些是以个人名义参选,专业及背景多元化,人才辈出,确保有议会广泛代表性、体现社会各界均衡参与的原则的同时,还可以确保“选举安全”。

11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举办立法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网上简介会,介绍有关选举安排(图: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
候选人充分竞争公平较量
在这次立法会选举中,并不是搞“清一色”或“一言堂”,任何人只要符合候选人的法定资格,真诚拥护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便可以寻求提名人的支持,报名参选。候选人只要是爱国者,才德兼备,政纲展示其从政抱负、服务承诺、美好远景,很容易取得足够提名人支持而顺利报名。
有声音认为选举制度的改革是开民主的倒车,这是恶意抹黑,完全欠缺理据和事实支持。这次全国人大作出的“311决定”,并没有对香港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的条文作出任何修改,只是修改了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在新的选举制度下,香港重新再出发,由乱到治。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香港最终可以达到基本法中规定的“循序渐进地普选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议员”的目标。
在新的选举制度下,反对派仍然有活动空间,但大前提是必须符合“爱国者”的资格和基本门槛,并采取一个客观务实的态度去议政。他们可以批评政府的不恰当和不足之处,但必须有理据和建设性,不可以“逢中必反,为反对而反对”。这不是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目的是确保选举安全、防范国家安全风险。
目前,立法会候选人已经落区进行选举宣传,争取选民的支持。另外,香港再出发大联盟在2021年11月26日主办“2021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候选人论坛”,选委会界别的51位候选人来自不同的专业界别,角逐40个立法会议员席位,竞争是激烈的。在这个论坛上公平较量,比拼政纲和政策建议,展现各人的议政论政水平,反映了充分竞争性。
总括而言,完善新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公平竞争性。候选人来自不同的政团、专业、背景及立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把关,依法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确保候选人言行符合爱国者定义,以及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在新的选举制度下,期待选出才德兼备的爱国治港者,真诚地为市民服务,为香港谋求福祉,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21年12月号
编辑:李博扬
校对:魏小旋
监制:黎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