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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转发叫人不要投票的帖子同样有违法嫌疑

日期: 2021-11-06 来源: 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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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临近,不少逃亡海外的香港反对派人士,如前议员许智峰等,呼吁港人总动员投白票,行为已经违反香港国安法以及有关选举条例,不过,有部分网友以及机构就在网上迎合有关违法行为,以为戴了“头盔”,就可以免除刑责。对此,资深媒体人卢永雄撰文指出,有关想法,非常“小学鸡”,对法律毫无认识,自作聪明,随时身陷法网。


卢永雄表示,特区政府已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规定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许智峰等人叫人不要投票,很明显已犯了法。由于这些人已不在香港,很难追究他们。不过有香港人留言并转发他们的帖子,叫别人不要投票,有人还玩其小聪明,留言说“我不赞成,但我转发”,以为戴了“头盔”,就可以免除刑责。


卢永雄指出,用上述行为的想法,非常“小学鸡”,对法律毫无认识,自作聪明,随时身陷法网。他指出,转发叫人不要投票的帖子,也有“协助及教唆”他人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嫌疑。


“要证明一项刑事罪行,需要证明有犯罪行为及犯罪意图,转发叫人不要投票的帖子,就是犯罪行为。究竟转发者有没有叫人不投票的意图呢?就要从多方面的证据来证明。大大声说自己不同意那个讯息,但实际上却在大力传播这个讯息,任何一个‘合理的人’(reasonable man)去理解这个帖子,都会认为发帖人在叫别人不要投票。再加上物以类聚,转发这类帖子的人的朋友,想必也有很多是支持抵制选举的人,自然会有很多人留言附和,甚至拍掌叫好。”他指出,等到对簿公堂时,控方不难举证,证明发帖者的意图是暗示别人抵制选举。整件事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现实上,这类非理性的抗争行为,比比皆是。有些人甚至不经大脑就随意做出犯法行为,例子不胜枚举”,卢永雄就举例指出,特区政府于十一月一日开始,规定进入特区政府场地者,都必须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但在措施实施首日,就有四男一女涉嫌使用假安心出行进入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包括一名审计署的公务员、两名入境处的公务员和两名特区政府外判合约员工,涉案的人年龄最轻的为二十二岁,亦包括一名三十四岁的入境主任和一名四十五岁的审计主任。这些属 Officer Grade 的高级公务员,有一定年资,月薪六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就这样糊糊涂涂地触犯了行使虚假文书的刑事罪行,随时可能要坐监。而被革职,应该是意料中事,为何他们还会照做?


卢永雄分享,有本书叫做《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他认为人有两种思维模式,一个是“系统一”,快速、直觉且情绪化,我形容为自动化的思维模式;另一个是“系统二”,较慢、较具计划性且更仰赖逻辑。我形容为理性思考模式。大多数人会将一些熟习的行为变成“系统一”的自动化行为模式,例如我们下班时会遵循固定的路线,就会不经大脑地自动走上那条路,即使那天不是回家,都会走错那条路。


卢永雄指出,我们的行为通常都是先在系统二逐步熟习之后,推入系统一成为自动化模式。我认为政见固化,也经历同一过程。当接触到一种政见,开始时稍经思考,甚至不经思考就轻易信之。久而久之,这些思想就变成了系统一思维,自动化地使用同一个政见思维作出反应。不要以为那些人下载一个假的安心出行程式复杂,但他们做这些事情时都是“系统一”在运作,没有经过“系统二”的逻辑思考,没有“想过”这样做是犯法的,没想过可能要失去公务员的高薪厚禄,甚至要坐监。


卢永雄表示,身在海外的流亡人士,亦充份地利用了追随者的“系统一”思维模式,先将对手污名化,然后将自己荣光化,鼓动其追随者上战场送死。许智峰在海外发动人抵制选举,他不会被捕入狱,但在香港转发他的帖子的追随者,则随时要负上刑责。


卢永雄指出,若许智峰的行为也是他的“系统一”在运作的话,他就是无知,没有考虑到他的行为会对追随者造成多大的损害;若他是使用“系统二”思考,即经过细思慢想之后作出的行为,他就非常卑鄙了,他在玩一个“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游戏,明知其追随者在送死,但他却不介意他们的死活,只想达到他想在海外推翻香港政权的目的。


他提醒到,由于大多数人应对大多数问题的时候,都使用“系统一”的自动化思维,特区政府只能够长期、重复地用大声公,清楚告知市民要守法,提醒他们不要犯法。特区政府应该将叫人不要吸烟那样,不断宣传叫人守法。


来源: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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