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黄敬
1990年4月4日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经经历了31年不凡历程。于31年后的今天,“一国两制”这伟大的事业,从其作为政治构想提出,到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再到付诸实践所秉持的根本宗旨,立法目的在于基本法序言明确规定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本人认为香港回归了24年及澳门回归了22年以来,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并行使基本法解释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特区法律备案审查权、全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的决定权等,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有效遏制和打击了“港独”势力。特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涉及“港独”分子参选和宣誓问题的多个案件中,依照基本法及相关解释作出判决,特区政府根据《社团条例》依法禁止“港独”组织运作,每个国家都有一部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国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均须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些对维护基本法权威和港澳法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社会对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始终仍有不足,加上别有用心者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区关系,甚至把“一国”与“两制”对立,令香港社会产生不少争拗、矛盾和对立,连串暴力事件加上外部势力干预,不但对香港社会安全和经济造成严重破坏,也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按基本法在香港特区颁布实施的香港国安法,不仅为保持香港社会繁荣和稳定提供坚实基础,也为香港特区经济发展创造新动力,注入新秩序。所以社会必须认识到,只有认同和尊崇宪法、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持续实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续,繁荣稳定才能得以长期保持。
国家安全是宪法保护的至高利益,没有国家安全便没有“一国两制”,也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特区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在特区全面贯彻落实,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和国际之间的关系,加强年青人对祖国认、文化、民族的认同和自豪感,深刻认识宪法形成和发展过程,认识宪法是香港前途命运和他们未来发展的根本保障。只要全社会切实尊崇和有效实施宪法和基本法,“一国两制”事业就能行稳致远。
(作者系香港河源社团总会主席)
编辑:赵欣
校对:李博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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