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24年了。从人类历史长河来看,24年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但之于基本法确立的“50年不变”政策而言,时光却逝去了几近一半。回溯最近的过去,香港发生的事情不可谓不大,真是惊天动地、触目惊心。这包括2014年的“占中”、2016年春节期间爆发的“旺暴”、2019至2020年之间爆发的“修例风波”,以及2020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天而降的香港国安法、2021年全面铺陈的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若干年后,当我们再回首这段历史,定会感慨万千。回归周年之际,展望香港未来,只想说来者犹可追,明天可以更好。
完善国家安全法制建设,巩固香港国安法成效
香港国安法的通过与落地既是出自很多人意料之外之举,但又在情理之中发生。国安法乃一剂猛药,立竿见影,迅速达到了稳定社会、恢复秩序、再造信心之目的。中央直接行使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立法权,合宪合法,旨在阻止并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敦促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义务。就后者而言,特区政府后知后觉,虽然之前有过努力,显然执行力不够,效果不彰,且欠缺恒心,故酿成后期之反中乱港态势,致使国家安全利益受损。
而今之计,行政长官主导的特区政府应当全面配合法律实施。为巩固国安法带来的积极社会效果,特区政府一方面应从行政、检控、乃至司法层面推进法律实施,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落实法律原则与条文,完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继续完成未竟之国家安全立法任务,履行宪制责任,防患于未然。
贯彻选举制度完善,确保“爱国者治港”
国安法为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打开了局面,铺平了道路,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法律统治之下,那些极端本土主义者、鼓吹支持“港独”、长期反中乱港的人或被收押待审,或潜逃境外海外,或潜入地下,香港社会基本上宇内澄清,乱象(至少是目前)不再,全面开展选举制度完善得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集中精力解决深层次矛盾
在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后,人大常委会获授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区迅即完成修改本地选举法律。中央特区立法配合一气呵成。在新选举制度框架下,重建选举委员会,并赋予它选举行政长官和40位立法会议员之权力;重构立法会并重新分配立法会议席和改变功能团体议员选举产生办法;新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把关。这一切措施从正面讲达到了保证“爱国爱港者”当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进入管治队伍的政治目的;从效果上讲,新制度釜底抽薪,基本堵塞了反中乱港分子进入体制之路。完善选制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到了实处,其现实政治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正面效果是可以期待的。
集中精力抓大事,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2020年在“两会”期间会见港澳政协委员时指出,中央出手解决国安立法,就是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的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有了这个前提,再从全域的、长远的、远近结合的角度,对香港经济、民生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回应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的关切……香港整个社会形成共识,一件一件事情去解决,香港社会一定明天会更美好。”其关切与希望之情溢于言表。是时候该由特区政府著手解决香港存在已久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了。如今,香港社会秩序得以恢复,爱国爱港者得以陆续上位,行政主导的特区政府必须调整心态和议事日程,认真面对香港面临的建设、发展、与民生问题。鸵鸟政策是不可取的。
早在2005年,国家领导人就已经指出香港有“深层次矛盾”。其后,中央也一再提出过要“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十五年过去,一共经历过三任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对解决“深层次问题”有什么作为呢?曾钰成(2020年1月)就曾追问:“为什么社会矛盾不但没有纾缓,反而继续恶化呢?”
什么是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呢?2019年9月4日,新华社发布记者王旭等三人采写的《沉重的底色与扭曲的方向──香港“修例风波”背后的一些社会深层根源》一文。文章观察到:“吹开喧嚣的政治泡沫,‘修例风波’的背后有著一些香港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作者列举了一系列可被我们视之为“深层次的”问题,如产业高度单一和空心化、房价高企、薪金收入停滞、贫富差距扩大、阶层固化、青年难以向上流动等。并指出,“这些社会问题早已暴露,回归22年来,历届特区政府也都做出过不同程度的努力。但迄今为止,收效甚微,民怨难以消解。这是‘修例风波’一经煽动就爆发的重要原因。”作者分析原因,认为:“不可否认,有些民怨确实是特区政府政策上缺乏远见所导致的。但香港深层次矛盾之所以难以化解,既有政治架构上的互相牵制,造成施政困难;也有政府举措失当,还有长期以来自由市场理念下,教条式执行‘小政府、大市场’的理念带来不作为的问题,而最主要的是,反对派不断制造和挑起政治争拗,罔顾经济民生大局,人为制造了各种困难。”
应该说,明白人还是很多的,但不在其位。目前的关键是,政府真要为香港长远计,下定决心去做。今天的政治制度安排非常有利于政府下大决心做大事,并且还有中央政府的坚定加持。时不我待。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还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在任何一种情况之下,不换脑袋就要换人,“贤能的治港者”应该上位。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牢牢抓住发展机遇
2017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见证下,《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大湾区(9+2)建设方向正确,规划全面,潜力巨大,前景宏伟,符合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符合香港长远发展利益。《协议》之后,广东九个城市积极响应,分别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配合,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律,以迎接大湾区时代的到来。
香港积极投入大湾区建设,首先可以帮助解决经济发展难题,其次还可以协助部分纾缓或解决民生问题(比如说住房和养老)。香港地域狭小,产业结构单一,受制于有限的空间规模;香港科技创新力不足,存在人才短板。而大湾区以整个中国为腹地,正好可为香港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融入大湾区,首先要破除人求于我的闭关心态,因为这也是我求于人。在9+2格局之下,香港有自己的强项和长处,比如成熟的国际交流经验和便利的国际交流通道,可依赖的法制传统和普通法制度,人民普遍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外向心态,这些可以弥补我们的短板,从而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和效果。大湾区建设项目不是画饼充饥,它建基于现实的必要性和扎实的可行性之上。我始终认为,除非香港完全封闭自己于此狭小的空间,自绝于发展机会和大势,否则对于香港来说,未来发展出路就在于投身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发挥自身优势贡献国家所需
《协议》签署已经四年了,内地城市已经开锣唱戏,而香港方面却雷声大雨点小。尽管政府方面也有积极表态支持,但是我们未见展示执行力度和有效的实际行动。如果一味消极应对的话,内地城市也走不下去,最终将一事无成,大湾区将会永远停留在蓝图之上。对此,我们将负有历史责任。
再度国际化,承担新使命
香港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大都市,毋庸置疑。这可从它的基础建设、国际地位、成熟的金融体系与法律制度,以及人的素质等方面得以证实。香港有它辉煌的一页历史和仍然值得骄傲的一面。然而,时过境迁,内地的北上广深四大都市发展速度更是日新月异,其国际化程度愈来愈高,人才优势彰显,直接挑战香港的地位和作用。投资者和实业家对此应该深有体会。
面对来自内地大都市和周边国际大都市的竞争(和抢客),香港是停滞不前,还是闯出新路。我相信,对自我调适能力强且不服输的香港人来说,答案是后者。香港之于中国的价值是什么?它过去一直是窗口、跳板、中转站、集资中心、国际大商城。我们今天如何再挖掘自己的潜力,继续走在国际化的前列?
王缉宪在2016年提出两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第一,提升香港作为全球消费网络之区域枢纽的能力;第二,再国际化、向多元化国际都市转型。就再国际化而言,在于转变香港的“地理中间性”的角色,用中间性培养出“中心性”。具体而言,香港须得努力维护其跨国企业全球总部或地区总部驻地的地位,巩固其重要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
再度国际化,就要发挥强项,不惧竞争。与其他城市比较而言,香港的强项明显突出,如简单税制和低税率、资讯的自由流通,和法治及司法独立性。与周边的东京、首尔、新加坡、台北比较,香港仍然具有人才、语言、法律以及熟悉国际规则等优势,以内地为腹地也是其他竞争者不具备的条件。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再国际化今天面临新的不利形势。今日之世界仍以意识形态划线,形成新的两大国家板块(以近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为例,40多个国家对中国人权纪录表达严重关切,90多个国家以不同方式表达对中国正当立场的理解和支持),美英加澳纽欧结盟围堵中国几成事实,这是香港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也直接威胁到其国际地位的维持。但这不应阻碍香港在再度国际化的路上走下去,并且要闯出新意来,国家也需要一个更加国际化的香港。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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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24年了。从人类历史长河来看,24年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但之于基本法确立的“50年不变”政策而言,时光却逝去了几近一半。回溯最近的过去,香港发生的事情不可谓不大,真是惊天动地、触目惊心。这包括2014年的“占中”、2016年春节期间爆发的“旺暴”、2019至2020年之间爆发的“修例风波”,以及2020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天而降的香港国安法、2021年全面铺陈的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若干年后,当我们再回首这段历史,定会感慨万千。回归周年之际,展望香港未来,只想说来者犹可追,明天可以更好。
完善国家安全法制建设,巩固香港国安法成效
香港国安法的通过与落地既是出自很多人意料之外之举,但又在情理之中发生。国安法乃一剂猛药,立竿见影,迅速达到了稳定社会、恢复秩序、再造信心之目的。中央直接行使维护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立法权,合宪合法,旨在阻止并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敦促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义务。就后者而言,特区政府后知后觉,虽然之前有过努力,显然执行力不够,效果不彰,且欠缺恒心,故酿成后期之反中乱港态势,致使国家安全利益受损。
而今之计,行政长官主导的特区政府应当全面配合法律实施。为巩固国安法带来的积极社会效果,特区政府一方面应从行政、检控、乃至司法层面推进法律实施,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落实法律原则与条文,完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继续完成未竟之国家安全立法任务,履行宪制责任,防患于未然。
贯彻选举制度完善,确保“爱国者治港”
国安法为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打开了局面,铺平了道路,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法律统治之下,那些极端本土主义者、鼓吹支持“港独”、长期反中乱港的人或被收押待审,或潜逃境外海外,或潜入地下,香港社会基本上宇内澄清,乱象(至少是目前)不再,全面开展选举制度完善得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集中精力解决深层次矛盾
在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后,人大常委会获授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区迅即完成修改本地选举法律。中央特区立法配合一气呵成。在新选举制度框架下,重建选举委员会,并赋予它选举行政长官和40位立法会议员之权力;重构立法会并重新分配立法会议席和改变功能团体议员选举产生办法;新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把关。这一切措施从正面讲达到了保证“爱国爱港者”当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进入管治队伍的政治目的;从效果上讲,新制度釜底抽薪,基本堵塞了反中乱港分子进入体制之路。完善选制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到了实处,其现实政治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正面效果是可以期待的。
集中精力抓大事,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2020年在“两会”期间会见港澳政协委员时指出,中央出手解决国安立法,就是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的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有了这个前提,再从全域的、长远的、远近结合的角度,对香港经济、民生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回应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的关切……香港整个社会形成共识,一件一件事情去解决,香港社会一定明天会更美好。”其关切与希望之情溢于言表。是时候该由特区政府著手解决香港存在已久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了。如今,香港社会秩序得以恢复,爱国爱港者得以陆续上位,行政主导的特区政府必须调整心态和议事日程,认真面对香港面临的建设、发展、与民生问题。鸵鸟政策是不可取的。
早在2005年,国家领导人就已经指出香港有“深层次矛盾”。其后,中央也一再提出过要“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十五年过去,一共经历过三任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对解决“深层次问题”有什么作为呢?曾钰成(2020年1月)就曾追问:“为什么社会矛盾不但没有纾缓,反而继续恶化呢?”
什么是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呢?2019年9月4日,新华社发布记者王旭等三人采写的《沉重的底色与扭曲的方向──香港“修例风波”背后的一些社会深层根源》一文。文章观察到:“吹开喧嚣的政治泡沫,‘修例风波’的背后有著一些香港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作者列举了一系列可被我们视之为“深层次的”问题,如产业高度单一和空心化、房价高企、薪金收入停滞、贫富差距扩大、阶层固化、青年难以向上流动等。并指出,“这些社会问题早已暴露,回归22年来,历届特区政府也都做出过不同程度的努力。但迄今为止,收效甚微,民怨难以消解。这是‘修例风波’一经煽动就爆发的重要原因。”作者分析原因,认为:“不可否认,有些民怨确实是特区政府政策上缺乏远见所导致的。但香港深层次矛盾之所以难以化解,既有政治架构上的互相牵制,造成施政困难;也有政府举措失当,还有长期以来自由市场理念下,教条式执行‘小政府、大市场’的理念带来不作为的问题,而最主要的是,反对派不断制造和挑起政治争拗,罔顾经济民生大局,人为制造了各种困难。”
应该说,明白人还是很多的,但不在其位。目前的关键是,政府真要为香港长远计,下定决心去做。今天的政治制度安排非常有利于政府下大决心做大事,并且还有中央政府的坚定加持。时不我待。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还是“非不为也、实不能也”?在任何一种情况之下,不换脑袋就要换人,“贤能的治港者”应该上位。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牢牢抓住发展机遇
2017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见证下,《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大湾区(9+2)建设方向正确,规划全面,潜力巨大,前景宏伟,符合可持续性发展需要,符合香港长远发展利益。《协议》之后,广东九个城市积极响应,分别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配合,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与法律,以迎接大湾区时代的到来。
香港积极投入大湾区建设,首先可以帮助解决经济发展难题,其次还可以协助部分纾缓或解决民生问题(比如说住房和养老)。香港地域狭小,产业结构单一,受制于有限的空间规模;香港科技创新力不足,存在人才短板。而大湾区以整个中国为腹地,正好可为香港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融入大湾区,首先要破除人求于我的闭关心态,因为这也是我求于人。在9+2格局之下,香港有自己的强项和长处,比如成熟的国际交流经验和便利的国际交流通道,可依赖的法制传统和普通法制度,人民普遍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外向心态,这些可以弥补我们的短板,从而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和效果。大湾区建设项目不是画饼充饥,它建基于现实的必要性和扎实的可行性之上。我始终认为,除非香港完全封闭自己于此狭小的空间,自绝于发展机会和大势,否则对于香港来说,未来发展出路就在于投身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发挥自身优势贡献国家所需
《协议》签署已经四年了,内地城市已经开锣唱戏,而香港方面却雷声大雨点小。尽管政府方面也有积极表态支持,但是我们未见展示执行力度和有效的实际行动。如果一味消极应对的话,内地城市也走不下去,最终将一事无成,大湾区将会永远停留在蓝图之上。对此,我们将负有历史责任。
再度国际化,承担新使命
香港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大都市,毋庸置疑。这可从它的基础建设、国际地位、成熟的金融体系与法律制度,以及人的素质等方面得以证实。香港有它辉煌的一页历史和仍然值得骄傲的一面。然而,时过境迁,内地的北上广深四大都市发展速度更是日新月异,其国际化程度愈来愈高,人才优势彰显,直接挑战香港的地位和作用。投资者和实业家对此应该深有体会。
面对来自内地大都市和周边国际大都市的竞争(和抢客),香港是停滞不前,还是闯出新路。我相信,对自我调适能力强且不服输的香港人来说,答案是后者。香港之于中国的价值是什么?它过去一直是窗口、跳板、中转站、集资中心、国际大商城。我们今天如何再挖掘自己的潜力,继续走在国际化的前列?
王缉宪在2016年提出两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第一,提升香港作为全球消费网络之区域枢纽的能力;第二,再国际化、向多元化国际都市转型。就再国际化而言,在于转变香港的“地理中间性”的角色,用中间性培养出“中心性”。具体而言,香港须得努力维护其跨国企业全球总部或地区总部驻地的地位,巩固其重要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
再度国际化,就要发挥强项,不惧竞争。与其他城市比较而言,香港的强项明显突出,如简单税制和低税率、资讯的自由流通,和法治及司法独立性。与周边的东京、首尔、新加坡、台北比较,香港仍然具有人才、语言、法律以及熟悉国际规则等优势,以内地为腹地也是其他竞争者不具备的条件。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再国际化今天面临新的不利形势。今日之世界仍以意识形态划线,形成新的两大国家板块(以近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为例,40多个国家对中国人权纪录表达严重关切,90多个国家以不同方式表达对中国正当立场的理解和支持),美英加澳纽欧结盟围堵中国几成事实,这是香港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也直接威胁到其国际地位的维持。但这不应阻碍香港在再度国际化的路上走下去,并且要闯出新意来,国家也需要一个更加国际化的香港。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