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了壹传媒5位高层,冻结旗下《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1,800万港元资产,并起诉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和《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二人在法院提堂后还柙。根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解释,被捕人士涉嫌串谋通过在《苹果日报》及网上刊登数十篇文章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外国对香港特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或敌对行动,危害国家安全。
事件发生之后不久,非建制派马上铺天盖地批评政府,公开诬蔑政府「打压新闻自由」、「以言入罪」、「秋后算账」云云。笔者对此不予苟同,认为警方行动合理合法。
法治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香港法治指数地位屡获肯定,香港警察是忠诚的执法者,采取任何行动都必须按照法律进行。是次拘捕行动也不例外,警方是经过法院的批准,持有法庭手令,才到《苹果日报》执法,取得与案有关的证据。反对人士所指的「打压新闻自由」,实在理据不足,难以服众。「新闻自由」不是违法挡箭牌,若内容构成罪行,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再加上行动与外国势力勾结,必然是严重违法,警方因此必须要严肃执法。
不少标榜自由民主的西方国家,他们的「新闻自由」同样要遵守法律,一旦越过雷池半步,执法部门便同样会对新闻媒体依法追究,绝不会因为传媒的身份就投鼠忌器。例如,美国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在华府准备军事打击塔利班之际,《美国之音》却准备播出对塔利班政权头目的采访。美国国务院得知后表示反对,但该媒体仍坚持要播出,结果有关负责人被美国政府依法追责。针对此事,《华尔街日报》发表社论指出,政府决定辞退《美国之音》人士职务,正是为了让该媒体真正地发出美国的声音。至于对涉嫌违法的媒体进行搜查及检控,在西方民主大国事实上更是司空见惯。
香港国安法于去年6月30日实施,反对人士批评警方在壹传媒总部搜证时,检取了大批当天之前的新闻文件,似要秋后算账。但这指控不尽不实,并带有煽动民意之嫌。实情是警方收集法例实施前的资料,纯粹是用作查案之用,不会视为罪行。《苹果日报》高层将报纸当作煽暴纵「独」工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正义审判。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