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志祥
特区政府根据《港区国安法》,冻结壹传媒大股东黎智英持有的逾七成壹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名下多间公司于本港的财产。有外媒旋即炒作相关措施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云,惟特区政府依法办事,确保罪行得到法律制裁乃应有之义,有人还揣着明白装糊涂,搬出「国际金融中心」、「新闻自由」等来作挡箭牌,实在贻笑大方。
《港区国安法》实施逾十个月,有民调机构上月公布结果,指逾七成三港人满意《港区国安法》实施成效,反映大多数市民从社会安定、安居乐业等方面,均切实感受到法例实施的好处。事实上,保障国家安全不单是香港社会的事,堵塞了香港在国家安全上的漏洞,也能令全国 14 亿人民的安全得到保障。
根据《港区国安法》,倘特区政府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些资产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相关财产,即可发出冻结通知,以防范和制止相关罪行。今次特区政府依法处理黎智英的个案,完全是合情合法合理,此举不单没有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反而彰显了当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决心,也巩固了香港的法治基础。
尽管有人试图搬出「新闻自由被打压」的歪理来恫吓香港人,但必须重申,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治,新闻界也一样要守法。况且,当大家看看黎智英昔日「做新闻」的往绩,先不说其鼓吹「违法达义」歪理,煽动港人敌视中央、特区政府及香港警察,只谈谈其媒体日复日作虚弄假新的报道,已误导和荼毒了不少港人。
多年来,黎智英操控传媒工具乱港,惩罚性赔偿犹如「制作成本」,刊登道歉启事是家常便饭,最终输的只有香港人。可幸《港区国安法》把香港拨乱反正,如今有人还要垂死挣扎,转移视线,把责任诿过特区政府严正执法,理性务实的香港人还会相信吗?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
编辑:潘丽丽
审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