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顺兴
近日有报章揭发,自称前年八月在尖沙咀暴动现场眼部受伤的「爆眼少女」,已于去年九月「著草」台湾。从报道随附的照片可见,这位少女双眼外观并无异常,更开心地与友人告别,与她在「民间记者会」影片中戴上墨镜、纱布贴眼,大力谴责警方的画面形成鲜明对比。另一间本地报章也引述「爆眼少女」的医疗报告,指其「眼球及内部组织未有严重受损」。但修例风波期间,与「爆眼少女」有关的黑暴文宣层出不穷,「警察还眼」的口号出现在各种示威场合,更有人举办「还眼」为主题的机场示威,瘫痪机场运作,令香港的国际声誉遭受严重负面影响。
在整个事件中,「爆眼少女」本人一直极力阻挠事件真相的调查。警方主动调查她眼睛受伤的原因,并申请法庭手令以取得她的医疗报告,但「爆眼少女」却针对法庭手令提出司法覆核。原审败诉后,她又提出上诉,千方百计阻挠真相曝光,直到今年4月才被上诉庭驳回上诉兼须支付讼费,却经已时隔超过一年半。现时又流传出其双眼外观正常的照片及其眼睛并未严重受损的传言,不得不令公众对「爆眼少女」的真实伤势产生怀疑。
事实上,黑暴期间所传出的谣言,在及后被揭穿的例子可谓多不胜数。网传的「831」太子站打死人,「死者」之一的「韩宝生」却在英国「复活」,多番澄清自己未死却反被部分反对派网民质疑是「假冒」韩宝生。网名「金正恩」的潘榕伟前年在网上发文,称警方在新屋岭扣留中心强奸女示威者,呼吁网民包围新屋岭。其后更有吴傲雪、「龙小姐」和「S小姐」现身讲述自己被「性侵」的经历,以及一众反对派媒体的大肆宣传。被捕后,潘榕伟承认是有为「呃like」而有心造谣,被上诉庭处以13个月监禁。
「谣言止于真相」,鉴于「爆眼少女」本人已经逃亡,特区政府和警方应在衡量公众利益并在妥善保护当事人私隐的前提下,将「爆眼少女」的医疗报告公开,让公众知悉她的伤势究竟为何。「爆眼少女」的家人、朋友等知情人士,也应为公众知情权著想,主动公开「爆眼事件」的真相。一旦证实「爆眼」只是子虚乌有,律政司应考虑即时循《诽谤条例》控告明知事件属虚假仍肆意散播谣言的反对派媒体和政客,还警方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真相。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副会长
编辑:潘丽丽
审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