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有句名言:权力不是给来的,而是争取来的。这话反映的政治现实,指明一个政府能不能有效做到其应做的工作,全靠当权者有无办法落实其手上的权力。否则其阻力便会从四面八方涌出来,最显著的阻力首先来自立法机关的阻力,一旦克服不了立法的阻力,司法机关也会搀上一脚,趁机坐大司法权。无法克服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挑战,其后果是后患无穷。因为决策与立法出现诸多阻难,连公务员也会出现信心危机,令到政府工作效率中落,加深行政的弱势,更根本的困难接着便会发生,选民对行政的支持率急速下降,到了这一地步,行政便会面对四面楚歌的境况。
香港特区政府过去24年所面对的难题,正是行政权力无法落实到立法、司法、公务员机构,也得不到选民的多数支持。最后一旦面对立法会被频频瘫痪,司法机关也各行其是,游行示威不断恶化,最后爆发了「黑衣暴乱」,公共秩序全面破坏,面对失控的形势,而且还威胁到国家安全,中央不得不制定国安法以及设立国安机构,同时也全面改革立法会与选举制度,有关国安的案例也开始由国安机构指定法官审讯,显然已在为行政清除障碍,但是行政能否因此而实现有效管治香港,还是要靠自己。
本文试从如何确保行政主导的角度,提出政府如何落实其执政的权力,不能以为立法会这一系列的改革已经大量排斥原有「泛民」的阻力,便可高枕无忧,也不能以为有大比数的「选委会议席」,立法工作便再没有阻力;公务员之中存在着的问题,如何改革也是一大麻烦;司法机关如何适应国安的司法工作,也会考验行政权;行政长官要展现其领导能力。
政府应落实执政权力
首先,说到如何主导立法会的问题,哪怕是原先的反对派已回天乏术,哪怕是立法工作已清除阻难,但是立法与决策能否体现政府的主导能力,靠的是能否做到最佳的立法与决策,要做到这点,有立法会监督固然很好,否则便要靠政府认真完善其立法与决策,过去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乏善可陈,就以闹了多年的房屋问题、教育失控问题为例,与其说是问题的症结难解,不如说是政府失职。要纠正政府的弊病,主要是靠行政长官做事要拿出魄力来,要敢担当,要能用才,要敢面对选民,要有深入民意的立法与决策!
其次,说到行政主导立法的问题,即使是三权分立的政制,也没有一个国家是会任由司法工作与行政工作对着干的,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言:行政权凌驾司法权连英美也不例外。其论据是委任法官的大权在行政首长手中,同时还有律政机构从中协调行政与立法,以确保司法工作与行政工作不脱轨,正如反恐的行政工作,美国法官何曾不配合行政?由此说来,过去本港常见到的「政府抓人,法官放人」的现象,大可不存在,如果行政能有效领导司法的话。今后既然已有国安法与国安机构落实治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例,同时还可指定法官负责特定的案子,如果政府能善用这办法,从中当可有助行政主导司法的权力。
最后,说到行政主导公务员的问题,从2019年黑暴最猖狂期间,据政府发现竟有5万左右的公务员参与「黄丝」的政治运动,可见行政失控掌握公务员的程度,即使是想出要公务员宣誓效忠、培训公务员、与内地展开公务员交流的办法,或许可以缓和公务员离心的现象。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加强公务员内部的监管机制,新加坡想到的办法是建立「公务员委员会」并赋予调查与开除公务员的权力,这个机关对公务员做出规范闻风色变,这办法可考虑在港实行!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马来西亚大马新闻信息学院院长、香港中文大学兼任教授
来源:香港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