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引用香港国安法冻结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个人资产,包括其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70%的股份,以及其拥有的3间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内的财产。法律界人士认为相关行动合法、合情、合理,笔者也持这一立场。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黎智英早前已经被警务处国安处起诉「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加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两项罪名。香港国安法第43条列明: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香港现行法律准予警方等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并可以对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财产、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与犯罪相关的财产,予以冻结,申请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以及充公。此条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转移资金和继续实施危害国家行为,而黎智英目前的情况更有这方面的嫌疑。据媒体报道,黎智英入狱后,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曾多次专门前往探监,引发合理怀疑:何俊仁是否在充当「传声筒」,助入狱乱港分子遥控局势?所以,相关部门的行动不仅符合香港国安法之规定,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当然,保安局决定冻结黎智英的个人资产,相信已经掌握充分证据,能够经得起司法覆核的挑战。而笔者更关心的是,黎智英从被控告到现今已经超过五个月,这中间是否已经出现转移资产、转名等情况?国安处理应尽快追查有关资金来源及去向,一旦发现有其他人牵涉其中,也应当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维护国安是长期工作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可以将冻结黎智英的个人资产视为《苹果日报》即将走向终结的前兆。《苹果日报》被称为「烂苹果」或「毒苹果」不是没有道理的,根据媒体报道,以下事实已经可以用来支持这个结论:第一,破坏香港媒体文化,不断制造假新闻。第二,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对政府政策无差别地肆意攻击。第三,荼毒年轻人,煽动年轻人上街示威,将被捕的黑暴分子描绘成「英雄」,为其助威。第四,不断抹黑香港警察,煽动仇恨和分裂社会。第五,其部分记者违背职业操守,主动挑起事端。其实,这种列举还可以继续下去,说明了《苹果日报》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新闻机构,而是一个如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所说的颠覆性政治组织。香港国安法第6条列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所以,《苹果日报》如果继续我行我素,其结局是可以预计的。
应该说,《苹果日报》与黎智英是密不可分的,其命运也必然相同。但应清楚地看到,黎智英仅仅是一个浮现出来的典型,而深藏不露、背后发力的人仍然存在,他们还在继续充当外国势力的代理人,领导组织黑暴和恐怖活动。日前,港媒报道称特首林郑月娥、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相继收到附有白色粉末及写有杂乱字句的信件。这就提醒大家,香港本土恐怖活动随时会发生,必须居安思危,防止死灰复燃。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执行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来源:香港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