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志祥
特区政府日前宣布,将会破天荒以公帑购入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并交予本地五间免费和收费电视台播放,而港台可播放商业电视台提供的精华片段。今年夏天,只要疫情受控、东京奥运成功举行,全港市民都可免费收看赛事,为国家和香港运动员打气。
笔者认为,由政府购入奥运转播权是值得肯定的「多赢方案」。在本地经济低迷和东奥会否因疫情而取消尚不确定等负面因素笼罩下,商业电视台对转播权意兴阑珊。在政府购入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后,电视台则只须承担有关制作费用,令电视台更有报道奥运的意愿;转播权交于五间电视台播出,避免“一台独占”,不同电视台的报道内容和包装手法也会有所不同,既保障了市民收视的权益,又可为观众提供不同类型的角度的报道;港队在东奥已取得超过30项赛事的“入场券”,政府主动购入转播权对港队运动员也可起到激励作用。
过去几年,多场备受港人关注的国际赛事,都因转播费及电视台之间的商业竞争而出现转播权争议。特区政府虽多以“尊重商业决定”为由不介入体育赛事转播权争议,但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亦非无先例可循。2012年伦敦奥运,香港地区的“独家转播权”首次由收费电视购得,变相剥夺了非付费电视用户收看奥运的权利。其后在政府协调下,无线、亚视和有线达成协议,化解风波。是次政府直接购入东奥转播权,可以说是更近了一步。如果效果理想,在未来的奥运、亚运等港队有份参与以及港人高度关注的赛事中,政府应积极考虑考虑复制今次的做法。
此外,政府应考虑更多措施,将公帑的效益发挥至最高。例如,政府可在合约中要求电视台制作更多奥运相关节目,如探访选手村等,拉进选手和市民的距离;康文署亦可在做足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社区举办与奥运相关的活动,如全民运动会等,营造关注奥运氛围的同时,亦可藉机推广本地体育。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新界社团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
编辑:潘丽丽
审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