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公务员宣誓效忠特区政府和《基本法》的议题在社会上受到广泛讨论。有传媒访问了一位已离职的公务员,她表示不认同公仆必须「爱国」,觉得这是有违「政治中立」的职业操守。同时,她认为公务员被迫参加国家安全相关的课堂,感觉像是要「被洗脑」。「爱国」与「政治中立」真是相违背?公务员必须为「爱国者」和维护国家安全真的不合理?笔者将会就此作出讨论。
一、「爱国」与「政治中立」并非相违背
在讨论之前,我们必须就「爱国」及「政治中立」作出定义。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爱国主义被定义为「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爱国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至于香港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公务员守则》列明公务员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因此,公务员的政治中立是基于效忠政府的责任。
由上述的定义来看,「爱国」正如中联办骆惠宁主任所说,「不是选择,而是义务」,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公务员是特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市民的公仆,由不爱国者担任如何令人信服他们真心效忠政府,真心为市民福祉行事?中央已经明确指出爱国者治港必须贯彻,因此「爱国」是担任有关职务的必要条件,跟影响他们的「政治中立」拉不上半点关系。
二、公务员必须为「爱国者」绝对合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曾表示「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爱国是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经历了2019年的社会动乱及2020年公务员工会鼓动公务员参与「罢工公投」,特区政府要求公务员宣誓,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绝对合理,确保公务员不会利用自身权力作出影响社会稳定和威胁市民人身安全的行为,以争取不合理的政治诉求,同时亦避免外部势力扰乱国家安全。
事实上,不少西方国家都订明公职人员必须爱国及维护国家安全。例如美国要求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是「爱国者」,并禁止有违效忠义务的人担任公职;而英国亦明确规定公职人员需要忠于国家,并遵守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及责任。由此可见,香港现行的做法并非什么新鲜事,只是以往香港没有严格执行爱国者治港原则才令市民觉得一时不太适应。
三、严惩违反誓词的公务员
香港公务员的薪资及福利较一般市场高出至少两、三成,而且每年都有两个加人工机会,因此成为不少人梦寐以求的工作。2020年,政务主任及二级行政主任的申请人数分别为约1.4万人和2.1万人,平均数百人争一位。因此,有非爱国者为高薪而假以宣誓效忠,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政府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勤,就违反誓词的公务员作出严厉惩罚,彻底杜绝政府管治架构内的非爱国者。
总的来说,上述提及的报导存在著逻辑谬误。「爱国」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而「政治中立」是基于效忠政府责任,只有爱国者才会效忠政府,因此两者并无任何冲突。而公务员效忠政府是国际一致认同的惯例,以确保国家安全,绝对合情合理合法。同时,特区政府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勤,就违反誓词的公务员作出严厉惩罚,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构成。只有由「爱国者」担任公职人员,才能确保香港繁荣安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云浮市青联委员、中华文化传承交流联合会政策研究委员会主任、大埔青年协会副秘书长
编辑:潘丽丽
审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