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建业
近日,一间外国新闻通讯社,在报道47名反对派政客涉及违法「初选」案时,声称采访到三位匿名的「香港法官」。报道引述三名「疑似法官」的言论,批评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初选」案被告保释申请的处理手法有「严重错误」。三人中自称是「现任法官」的人更批评,是次聆讯犹如「公审」,其目的是为了羞辱被告。
笔者强烈质疑这则新闻的真实性。更怀疑这三个所谓「法官」是否真实存在。这间通讯社对引用匿名人士做假新闻的「套路」已经「驾轻就熟」。该通讯社在2019年5月就声称访问到三位自称「香港资深法官」的匿名人士,对《逃犯(修订)条例》表示忧虑;同年8月又自称取得三名「匿名消息人士」的爆料,炮制出「香港特首建议中央接受示威者五大诉求」的「独家假新闻」,企图挑拨离间。
根据司法机构《法官行为指引》,现任法官应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组织、出席政治集会及示威活动」。去年,时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亦曾在一则声明中强调:法官及司法人员绝对不可偏颇,且观感上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为对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颇,故必须避免就社会中具争议的议题,非必要地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意见。一直以来,常有法官及司法人员曾公开地表达自己的政见,甚至参与反对《逃犯(修订)条例》的联署,此类行为是否可接受呢?
司法机构独立及公正的执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希望该传媒可以停止制造假新闻,不要利用这种手法挑拨离间,试图打击香港法治。但若不幸地确有其事,司法机构亦必须展开调查,对该名法官采取行动,避免公众对法官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再生质疑,以维护司法公信力。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新界社团联会副理事长
编辑:潘丽丽
审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