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评大学学生会的文章,笔者已经写过许多次。比较典型的文章有:《岂容大学成为「港独」堡垒?》《大学岂能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大学生「港独」行为》。这些文章的核心内容是:一方面,大学学生会可能已经成为「港独」的先锋营,这些学生会的领导者披上「言论自由」外衣,公然行违法之事;部分大学生也已经成为激进示威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面对「港独」「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言行,乃至学生无理围攻,大学校方似乎总是显得底气不足,不敢理直气壮反对挑战道德底线、校规底线和法治底线的行为,大学也变相成为那些学生会一而再、再而三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温床」。
笔者欣喜地看到,这些对大学校方的批评有了切实的回应,值得点赞。在这方面,香港中文大学开了一个好头,最先出台制约措施,包括暂停为学生会代收会费,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暂停相关学生在校内不同委员会的职务;暂停为其提供行政与大学场地支援等。香港大学也于4月30日发表声明,决定收回学生会会址、不再为学生会提供财务管理等服务。两所大学的举措理清了大学与学生会之间的法律责任,使得学生会无法继续假借大学的名义继续宣扬「港独」或鼓吹暴力违法。笔者相信其他大学也会跟随采取相应行动,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恢复大学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真正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爱国爱港人才。
大学学生会应明白其角色
然而,对大学学生会的批评仍将继续。大学学生会应该发挥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作用,不应该沦为他人的政治工具。但令人痛心的是,大学学生会在香港国安法实行后仍然不思悔改,继续利用校园作为庇护场所或政治宣传平台,继续发表煽动性的违法言论,公开抵制国安教育,举办煽动暴力对抗的活动等。在这种情况下,两所大学所采取的果断措施是合理和必要的,也希望这些措施能够令一些学生醒悟。
同时也必须看到,港大学生会目前仍然顽固不化。据报道,香港大学发表声明次日,港大学生会就发声明威胁校方称,希望校方三思有关决定,维持双方合作关系,并妄言「合则两利,斗则俱伤」。与此同时,香港九间大学学生会及临时行政委员会也发表联合声明,将港大的行动说成是「为虎作伥,把白色恐怖带入校园」等。可见,整治大学学生会的行动仅仅是开始,可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港大学生会是独立于香港大学之外的注册社会团体,拥有上千万元的独立资金。此番香港大学收回学生会会址及管理权,不等于其无法继续运作,还可能继续从事反中乱港、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港府完全应当启动法律程序,按照《社团条例》第8条规定展开调查,一旦证据足够,就应当取缔之。对其他大学的学生会也应如此。
大学要做的事情也很多。一方面要坚决理清与学生会的关系,不能容忍学生会将校园作为反中乱港的基地;另一方面也应当顾及学生的正当利益,在现有学生会不思改过的情况下,或者在学生会被取缔的情况下,考虑成立新的学生机构作为学生与校方之间的桥梁。大学还应花更大力气,在继续开展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大国安法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品格教育、价值教育。
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香港的法律保障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同时也规定了大学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香港国安法》第10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可见,港府不仅要在中小学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也必须敦促大学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大学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加快有关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工作。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理事
来源:香港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