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于4月25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声明」),再次批评香港大律师公会(「公会」)及其主席夏博义,并指斥其为「反华政客」。这是非常严重的定性,公会衮衮诸公还以为可以「视而不见」,继续纵容其主席夏博义大放厥词,结局只会如声明所说:「作茧自缚,走上一条不归路。」,「只会被一步步拖入无法自拔的深渊。」
今次声明是继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两办」)发声明谴责夏博义后的第二次声明,距今约3个月。当时笔者已撰文提醒关心港局的朋友,不容忽视。可能有人会说,时光荏苒,「话咁快」便3个月了,夏博义和公会毫发无损,夏博义仍然是主席,仍然在4月21日接受黄媒访问时,偷换概念地搬出当年爱尔兰共和军来和香港局面比较。公会也丝纹不动,继续享有每年颁授香港大律师资格的权力。倘若夏博义本人和公会诸公真的有这样的侥幸心理,而视中联办4月25日的声明为无物,笔者在此预言,那么公会和夏博义一起「揽炒」的结果已写在墙上了。
政圈有句名言:「饭要一口一吃!」在今年3月之前,中央政府正全力「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当然不会在夏博义和公会的「行业自我监管」问题上做文章,节外生枝。当时眼见夏博义这么狂妄,便以两办声明的方式提出谴责,划下底线,让各方知所进退。然而夏博义却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在4月21日接受黄媒专访时,竟然连爱尔兰共和军四处放炸弹及其后的冤案都搬出来比喻香港,完全无视香港法庭的公平公开审讯及有多名涉案被告认罪的事实。夏博义是在偷换概念,煽惑民众,为下一波黑暴重临张目。
夏博义对「反华政客」这标签,耿耿于怀,并狂妄地说要和中联办面对面澄清。诚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所言:「你对西藏问题的立场算不算反华?」。笔者翻出在2008年8月时夏博义在香港大学法学院期刊上的文章,该文题为:《西藏应否享有自决权?》,文中力指我国是「侵略西藏」,并把我国对西藏主权喻为「日本占领朝鲜」或「纳粹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的对外扩张,并在文末结论说「除非西藏享有真正自治,否则独立是必然的」。大家有否注意到2008年是什么日子,那是我国首次举行奥运会的时候,当年3月西藏拉萨出现骚乱,夏博义则在我国举国欢腾举办奥运会时,撰文鼓吹「西藏独立」,请大家看看,这算不算「反华」?顺带说一句,2008年搞西藏是剑指我国奥运,和今天搞新疆是剑指我国冬奥,手法如出一辙。
至于夏博义的「政客」身份,连夏博义本人也承认,只是他再一次偷换概念地说「牛津市议员身份是义务,没有报酬」的,这再一次显示大律师的狡诈,中联办指斥的是夏博义的「政客」身份,和是否「义务,没有报酬」没有关系。难道不收报酬的便不算是政客?
至于公会理事会,他们之中不乏懂中文的黄丝大状,然而他们一直纵容夏博义的狂妄,这其实是一种投机心态的体现。以为找一个纯正英国政客来挂帅,若中央政府对公会或对这英国人有大动作,会引起国际反弹,中央政府会投鼠忌器。这完全是一种误判,低估了我国对维护国家安全、恪守「爱国者治港」的决心。 或许有人会担心,若特区政府依法收回公会的「行业自我监管权力」,会引发英国对香港大律师的不承认,这其实完全不用担心。普通法是英国文化输出的重要利器,也是一盘庞大的生意,英国的大状有权在香港出庭,赚个盘满钵满,英国也得以拥有法律这「软实力」利器,岂敢轻言放弃,自断其影响香港的渠道和生意?再者,香港的大律师在港执业,也毋须经过英国承认才能执业。因此,现时,中央和特区政府不祭出收回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行业自我监管」的公权力(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每年依法颁授给全港大律师的执业证书),是仍然对香港一众大律师有期盼,期盼他们会悬崖勒马,不会跟夏博义这「反华政客」愈走愈远。近日中联办的声明,便是「最后警告」了。倘若公会诸公仍然执迷不悟,仍然心存侥幸;那么「不能自拔」、揽炒「不归路」的结局已写在墙上了。
夏博义的反华,证据确凿。夏博义的政党和政客身份,昭然若揭。香港大律师公会仍然心存侥幸,不肯当机立断地即时拉夏博义下马,日后遭到中央和特区政府严肃处理,也是自招的!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
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