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之后,《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经已出台,正待立法会讨论并通过。完善选举制度关系香港未来三场重要选举,即9月份的选委会选举、12月份的立法会选举以及明年3月份的特首选举,将在新制度下进行。
条例草案显示,选委会委员职能的分量较过往重得多,除有提名立法会议员及特首参选外,选委会自身更要选出40位立法会议员。是次选委会选举变动较大的其中一个界别,就是教育界。过去一周,几家媒体的朋友,都向笔者提出同一个问题,就是:「选委会教育界议席,过去高教界有30席,普教界有30席,现削减至30席,当中当然委员有16席,余下只有14席供教育界合资格的选民出选,这会否减低教育界参选的机会?又会否未能代表广大的教师团体发声?」
笔者的回答如下:
首先,教育界选委的议席过去长期由所谓「民主派」的代表垄断。每逢特首选举,这些披着民主外衣的选委,究竟有多少教育议题曾向特首候选人提出,抑或只捧出西方民主价值,高举「普选」旗帜。除了捆绑民主、捆绑投票,借机声讨候选特首「不民主」外,这些选委又提出过多少改善教育的具体议题和建议?又是否积极建言献策、为学界争取利益?
再说,过去选委会的选举,教育界60席完全被「民主派」垄断,其他有志参选的教育团体、校长议会代表都苦无参与机会,结果60位教育界选委全部被「民主派」「代表」了,这能代表教育界广泛多元的意见吗?
如今,条例草案说明有16席属于不用选举的当然委员,里面包括大学校长、校董会主席,以及具长远办学历史并造就不少人才的五大办学团体。若在旧选举制度中,上述代表就参政无门。学问修养精湛的大学校长,在旧的选委会选举下参选,「民主派」选民一定不会选他们;普教界的各大办学团体亦必有同样遭遇。难道大学校长、办学团体对特首和立法会选举的意见,就不成熟、不专业吗?
说到底,不是多喊口号就代表专业、就能代表教育界的多元声音。在新选举制度下,大学校长、校董会主席拥有选委一票,在选特首和立法会议员时,必然会考虑参选者的能力、对教育界的贡献与承担,会排除政治立场的偏执,集中在选贤与能,且向所属团体负责。这较过去教育界选委被「民主派」垄断,只有一种立场、一把声音的畸形现象,正常得多、民主得多。
新选举方案有利均衡参与、具更广泛代表性,有利教育优质发展。教育界持份者少说过百万,教育局应发出详细说明,让广大师生及家长了解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深入浅出解释条例草案,让广大师生及家长明白完善制度的重要价值。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教育评议会主席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