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嘉恩
全国人大在今年3月11日通过了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0日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后,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已在4月13日通过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完成首读及二读,交由法案委员会审议。这标志著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修订和立法工作、落实“爱国者治港”又迈进了新的一步。
新的选举制度有完善的机制,确保将来的选委会成员、立法会议员、行政长官是忠诚的“爱国者”,从而在确保“一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两制”的优越性,用好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让香港创造更辉煌的未来。
在全国人大通过311决定后,238万市民签名支持完善选举制度,说明今次特区政府提交的法案,已经得到了非常充分的民意咨询和民意授权,并且也充分考虑和吸纳了各阶层的意见建议,可以说是既符合民意,又符合严格的科学立法程序。
与此同时,市民大众对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法案也有著迫切的希望。一方面希望可以尽快将香港拉回正轨,让“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贯彻落实,守住国家安全的底线。另一方面是希望新选举制度可以选贤任能,有力解决困扰特区民生和发展的房屋、医疗和教育等核心矛盾。
《条例草案》定了未来一年内3场重要选举的日期,相信很多有志之士将会密锣紧鼓地制定和展现自己的治港良策,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希望成为治港的“爱国者”。这批人既是新选举制度的实践者,也是特区迈进新时代的“掌舵人”,社会各界均十分期待。
维护国安和完善选制是中央事权,对此中央已充分履行责任。而为香港发展打拼,做出成绩,说到底还是要落实到一批“爱国港人”的身上。因此,希望这批有志之士在未来的选举中,为香港发展著眼长远、勾画未来,充分展现带领香港砥砺前行的决心和能力。唯有如此,才能给市民大众明天会更好的希望,凝聚社会正能量,再创“一国两制”的美好未来。
(作者系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副会长、四川省政协常委、港区召集人)
编辑:邸倩
校对:李博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