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谭锦球
特区政府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刊宪、14日提交立法会首读二读审议,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定出清晰路线图与时间表,为香港不折不扣落实全国人大决定与“爱国者治港”打下坚实基础,极大地提振了香港成功推进完善选举制度改革的信心,更有利于社会各界做好选举各种安排,积极参与做好选委会、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三场选举,开创香港良政善治、长治久安新局。
全国人大决定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提供坚实法理基础,条例的修订认真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选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决定吸纳一些社会人士参加、选民登记期延至7月5日等,令修订条例草案拥有更广泛民意基础,可有效确保资审委的公正和社会信任、确保选民积极参与投票保障三场选举成功举行。
草案确定1500人选委会、5界别的产生办法,确定立法会分区直选分区划分安排及提名办法,令选举具有广泛代表性、体现均衡参与;选委会产生办法清晰明了,社会各界可据此作出部署安排,相信随著特区政府进一步加强解说,各界更清晰新选举制度规则,有利于特区政府广泛吸纳精英人才进入管治架构、提升管治效能。
草案加入了两类破坏选举新罪行,包括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及故意妨碍或阻止他人投票,这是对过往“泛政治化”干扰选举的修正,既警告、阻吓反中乱港势力,亦为选举顺畅进行制定法律保障,社会各界应积极发声,不让阻扰选举进行的各类图谋得逞,并以扎实的选举部署、积极主动的参与投票,来支持、确保本港未来3场选举顺畅举行。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主席、香港义工联盟主席)
编辑:李博扬
校对:莫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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