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凤珠
全国人大会议早前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以贯彻落实人大会议于3月11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精神和要求,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实现港人治港,提高特区政府管治效能,并全面落实「一国两制」,会上响起最热烈的掌声。
香港现在最需要的是:「良好管治、振兴经济、改善民生」。自回归以来,香港一直陷于政治斗争漩涡,成为中美贸易战的棋子,战场由政党延伸至社区、学校甚至家庭,前年香港《逃犯条例》争议风波愈演愈烈、更成为国际关注的事件,社会处于严重撕裂和对立,民生经济受到重创。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香港经济陷历史低谷,疫情放大多年累积的结构性困境和政治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时并进,改革和优化,以实现「良好管治、振兴经济、改善民生」为目的。
在新选举制度下,选举委员会人数将由1200人增至1500人,是扩阔了选民基础;由四大界别增至五大界别,笔者认为更能体现基本法第45条规定的广泛代表性;选委会增加了港区政协委员的名额、全国性团体港区代表、地区组织、基层社团、中小企业,同乡社团等等,是进一步体现均衡参与,加入全国性组织参与,更有助香港融入国家发展蓝图。区议员原本占117席不再纳入选委会,笔者认为是体验基本法97条精神,让区议会去「政治化」。
至于行政长官候选人须在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中取得不少于15个提名,总提名不能少于188个。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既要向中央政府负责,亦要向香港市民问责,因此,这项修订可避免行政长官只倾斜某界别,有助行政长官面向全社会,有效施政,提高管治效能。
立法会将会由选委会议席、功能团体及地区直选三个组别组成,最终落实采用432方案,修订后每届立法会议员将由70人增至90人,分布将会是选举委员会占40席、功能团体占30席及地区直接占20席。立法会议员候选人亦须取得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个、不多于4个提名,总提名不少于10个、不多于20个。笔者认为新的构成体现均衡参与的精神,让社会上更多不同阶层不同界别不同专业的人才,加入立法会,让立法会发挥更大功能,有助特区政府良好管治。增加议席让立法会更广泛、更具代表性。
在改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新篇章下,笔者认为青年人应该专注:
1)认真学习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内容,了解并作出分析;
2)要勇于发声、大力支持一切以实现「良好管治、振兴经济、改善民生」为目的改变与改革;
3)积极参与本地立法及选举工作包括选民登记、参与及支持选举等等,令日后的选举更具代表性;
4)做好民心回归工作,重拾对中华民族骄傲,国家好,香港更好!
正如我们国家主席习近平寄语新时代青年时强调:「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 」,在香港选举新篇章下,争做有情怀、有热忱、有担当、有才干的爱国爱港新青年。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作者为香港菁英会主席
来源:橙新闻